责任追究动真格 以查促管显实效 天水市地税局“以查促管”见成效
近年来,天水市地税局针对稽查和征管中存在的查管脱节、衔接不紧、追责偏松、问责不严的现状,完善了《稽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和《以查促管工作制度》,制定了《税务稽查建议书》、《征收管理风险提示书》、《质询建议书》三份文书,通过实施“推行一个办法、落实一项制度、配套三份文书”互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运行规范、查管互促、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查外促内”的作用,把“以查促管”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 找准定位明职能
随着减政放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审批事项前移工作不断深化,税务稽查工作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发挥稽查“外查偷逃、内防不廉”的“以查促管”作用,是一项多年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该局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从规范措施入手,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着重落实“一办法、一制度、三文书”规范运行管理办法,强化稽查与征管的互动及各环节衔接机制,通过“以查促管”作用的发挥,倒逼征管部门加强日常的税收征管,从而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管理水平。
抓住症结所在 有的放矢抓整改
针对个性问题,提出征管建议。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责任单位明确、存在个别问题突出的具体征管单位,提出《税务稽查建议书》。对代开发票中存在的问题和金融行业在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稽查局向市局“以查促管”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加强代开发票规范管理的稽查建议”和“关于加强对金融行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稽查建议”,对金融行业税收管理、企业代开发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措施,指出了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市局以查促管领导小组根据两个建议,要求全系统必须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规避风险。2014至2105年,全市金融行业地方税收分别增长32%和20%,全市房产税分别增长30%和25%。
针对普遍问题,注重风险提示。对日常征管中存在的普遍性、行业性及政策性等问题,提出《征收管理风险提示书》。一是针对行业检查中发现大额假发票的现象,稽查部门向市局“以查促管”领导小组提出了《税收征管中大额发票存在问题的风险提示》;二是对普遍存在所得税附征率不统一、挂靠单位管理比较混乱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审核不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关于税收管理中所得税存在问题的风险提示 》。根据这两个风险提示,市局以查促管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措施,加强了对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票清查比对和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扩大税收收入。
针对管理失职,发出质询建议。对在稽查中发现的管理失职问题,稽查局向领导小组提交并发出《质询建议书》,以查促管领导小组根据《质询建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监察室会同人教科按照工作职责对具体事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复核,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提交同级党组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向责任单位发出《质询函》,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提出《质询建议书》和《质询函》的落实,实现“一案双查双报告”,从而达到“查外促内”的作用,真正解决了由于职责不清、工作不尽责或责任心淡化而出现的税款流失问题。
完善问责机制 责任倒逼促规范
两年来,全市稽查部门共向市县局两级以查促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税务稽查建议书》和《征收管理风险提示书》80份,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开展以查促管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反映的问题,制定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办法。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职渎职行为,由监察科对县区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总局和省局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不同类别,分别进行日常谈话、提醒谈话、告诫谈话和诫勉谈话,进行及时批评、教育、提醒,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进行警示,告诫纠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工作谈话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有效手段,形成了“稽查部门针对不同情况提出稽查建议、领导小组按照建议向征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人教、监察部门根据不同类别进行约谈追究责任、基层征收部门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了“以查促管”措施的落地。
通过“一办法、一制度、三文书”管理办法的推行,对以查促管制度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稽查部门的担当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管理部门的风险意识有明显提升,以查促管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以查促廉的警示效果得到了有效体现。三个办法的有效推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起到了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通讯员 王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