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制定的侦查监督部门九项工作规定引起高检院高度关注

17.10.2014  16:31

      近期,省院研究制定的《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案件指导工作的规定》、《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案件执法检查工作的规定》等九项规定引起高检院高度关注。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第25期以《甘肃省检察院出台九项工作规定 着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为题,全面介绍了九项规定具体内容,高检院侦查监督厅在《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第19期以专题形式,加注编者按语全文刊发九项规定,指出甘肃省院的做法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制定执法工作规范,创新执法办案机制,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要求各地予以学习借鉴。
      据了解,该九项规定于今年2月开始草拟,8月19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为了确保规定的严密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主管检察长三次主持召开研讨会议,就如何制定、具体内容等反复研究论证,侦监处两次征求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意见,多次召开处务会,组织全处干警逐字逐句认真修改,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定稿。
      据悉,该九项规定从目的、内涵、原则、重点、标准、操作流程、排除性规定、惩戒性规定等八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上下级联动纠错机制、捕诉衔接机制、命案办理机制和疑难案件分析研讨机制,真正以制度机制建设推动了全省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