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而为才能让权力不任性

28.01.2016  03:43

    有报道说,2014年6月23日,刘吉华以过60%的票数当选湖南省衡阳市三星村村主任。这是他连续第6次当选该职务。然而,仅仅4个月后,刘吉华的村主任一职就被乡政府“暂停”。造成刘吉华被提议免职的原因是,三星村有3位村民建房超标,因而给予处罚。对于这次免职大家都有看法,因为村主任是村民选出的,要免必须通过村民大会,由选民决定。因此,刘吉华将当地乡政府告上法庭,最终胜诉并复职。

    可能在许多人看来,这事不大,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小马飞刀以为,这事不小,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比如说村民自治的概念,比如说权力不可任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定职责必须为”,构成了依法行政的两面。前者是敬畏法律,禁止跨过法律底线、踩踏法律红线的枉法行为,保证权力正确做事,做正确的事,让公权者谋公而不敢谋私;后者是遵循法律,是与“权力清单”匹配的“责任清单”,是不得放弃、推诿、转嫁他人的法定职责。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廉政的保障,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是勤政的底线。有权,容易任性,这是无数历史印证的常识。而且权力只要“任性”起来,就会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并以高于一切、傲视一切的姿态,大于法,高于法,胜于法而横行霸道,其给国民、国家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如今的打老虎、拍苍蝇、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就是要改变这种任性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把人们的行为特别是政府行为、公职人员行为,引导、规范到法治轨道上来,而不能任其倚仗权力、地位、金钱等,由着性子来。当然,权力任性也有不作为的一面。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老百姓来找你办事,表面上,门好进了,脸好看了,有的甚至还端茶倒水,但就是事不办,章也盖不了。”由于政府部门的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不作为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而且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这样的权力任性,同样值得警惕。

    要让权力不任性、遵道而行,惟有依法行政。小马飞刀想说的是,自古以来,百姓从来对官员就是“头矮一截”,所谓“民不与官斗”,正是因为民斗不过官,在封建时代权力集中的情况下,民斗官,那只能是败路一条。但是,如今随着法治建设和法制精神的深入铺展,老百姓心里也有了法律意识,当告官的案子越来越多的时候,一方面彰显出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是在倒逼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有力约束规范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好事。当然,对于某些官员来说,也是个提醒,如果不学法、知法、守法,将会有打不完的官司,交不完的学费。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