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官——纲举目张
中国要实现长治久安,需要中共永葆先进性,需要依法治国永不走色,更需下苦功依法治官,真正使各级官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在世界。
作者:冯创志
聚焦依法治国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建国以来首次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议(见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6日),引发了中外媒体正面效应。连日来,解读四中全会的文章也铺天盖地。依笔者之见,一句话,依法治国关键是依法治官。
细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依法治国已勾画出清晰的蓝图。比如,明确5个体系的总体布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因此,媒体称,四中全会通过的依法治国决议是一个一富有含金量的操作性极强的依法治国大纲就不是虚言。有外国评论家甚至称中共四中全会的决议比外国的法治大典还管用。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什么?完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一位哲人曾形象地作过一个比喻:“权力像座桥,桥下是座牢,官员悠悠桥上过,歪心邪步容易掉进牢;而安全过桥的秘诀是:慎行、慎微、慎权、慎独。”这真可谓“大道至简,诚哉斯言”。但是,法治最终要靠人来实施,特别要靠各级官员身体力行去落实。假若各级官员对法治大纲只当作对公众的教科书,对自己例外,那么,再好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只是白纸一张。在这方面,建国几十年来,就有着深刻的经验教训。所谓“十年文革内乱”就是法治丢失之乱。而今,不少地方问题成堆,一些地方公众上诉不止,其关键常常是一些官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法治绝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可以肯定的是,依法治国或法治的达成,绝非短期之事,需要包括治理层在内的所有人,用恒久的决心与毅力,来坚定不移地推进,甚至不排除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依法治国,各级官员是关键,是因为官员是社会的中坚,是公众的主心骨。官员的一言一行影响着社会。依法守法的官员给了公众依法办事的形象,违法乱纪的官员当然会给社会一个负面影响。十八届四中全会开除党籍的几个中委和候补委员从本质上讲是搞与人民群众利益背道而驰的贪腐,是违法乱纪问题。因此,强调依法治官就是要求所有的官员必须自觉树立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理念,处处以守法的形象出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论述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中,他特别指出,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法治官。在一些地方可以看到,主要领导人更换之后,原有通过法律程序制定的一些规划、政策和制度也随之改变。有些地方政府还存在着徇私枉法,甚至干涉司法的问题。
笔者看到,此次四中全会公报强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追究制度。这一点就具有强大吓阻力。过去一些地方错案冤案出现,往往与某些官员插手司法案件查处有关。而今,官员一旦插手司法案件被记录和通报,其党内外职务必将受到影响。同时建立对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也是通过法律直捣拍脑袋乱决策又不负责任那样的老大难问题,因此,可以说,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但在依法治国问题作出系统性的规则制度,而是直指依法治官这个要害问题,真正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现实。
依法治官是衡量依法治国成效的根本标志。中国要实现长治久安,需要中共永葆先进性,需要依法治国永不走色,更需下苦功依法治官,真正使各级官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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