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热站测量房屋面积收暖气费遭住户质疑

16.01.2015  10:25

  原标题:供热站测量面积收暖气费遭住户质疑

   中国甘肃网1月1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陶怡杉) “父母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一下子成了缩水房?”这让居住在兰州市城关区耿家庄9号的焦先生很是无奈。但焦先生想不通的是这所谓的“缩水房”却是供热站测量后的结论。带着焦先生的疑问,记者实地踏访,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采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焦先生居住的耿家庄9号。焦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原本是父母住的公租房,1998年父母便掏钱买了下来,也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今年整栋楼都安装了暖气。本想着有暖气是好事,但是甘肃安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站,收取暖气费的时候对房屋进行测量,之后便通知房子不按房产证上写的建筑面积53.6平方米,而是按供热站测出的73.73平方米收暖气费。这好端端的竟多出20.13平方米。这让焦先生怎么也想不通,于是便去找供热站讨说法。

  “供热站是收取暖气费的,有什么权利对房屋进行测量。”焦先生说:“这好好的房子经供热站这么一量就成了‘缩水房’,对于‘缩水房’的说法我咨询的几家单位均表示,这是国家认可的私有房子,按房产证上的面积算。同时我也找了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他们告诉我说,这是房改房不进行测量,按房产证的面积该是多少就是多少。”现在暖气费是按照73.73平方米收,焦先生认为很不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甘肃安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焦先生所说的53.6平方米,是房本上的使用面积,根据供热条例暖气费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焦先生不同意,之后我们又拿着尺子到他家量了一次,结果量出的建筑是73.73平方米,但焦先生依然有异议。最后,我们告知让他找第三方进行测量。”

  那么供热站,到底有没有对房屋进行测量的权利呢?昨日下午,记者联系采访到了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室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热站收取暖气费用的标准是按照当时开发商给予的房屋面积。如果住户交暖气费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有异议时,供热站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测量。供热站单方面是没有权利对房屋进行测量的,同时供热站也没有测量资质。如果住户对于面积有异议,可以找第三方来裁定或者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