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环保局“天眼”无人机投入使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监察

05.07.2016  12:39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酒泉市环保局先后投入110多万元新购置了一架F100无人机,6月30日,该装备进行了试飞,通过技术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无人机先进的智能遥控飞行技术和高清晰航拍图像,既可以直观辨别辖区内污染源分布、排放状况,在几百米或几十米的高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预先取证,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提供决策依据,又能够实时快速跟踪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捕捉违法污染源,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供及时、高效、快捷的服务,弥补了传统地面检查执法空间覆盖不足的缺点,使环境执法人员在不能到达或受地理环境阻隔的情况下,能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观测和侦察,为环境执法提供准确的现场信息。

该装备的正式投入应用,将有效缓解我市环境监管区域面积较广和环境监察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矛盾,极大提高了科技执法能力,标志着我市环境执法能力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 (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