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法吗?你会用法律维权吗?

05.12.2015  03:46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有人觉得,宪法是个国家层面的话题,与平民百姓的关系不大,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只是一种形式。其实不然,“国家宪法日”是以追求依宪治国为内容和实质,它以仪式感的表现方式,传播宪法精神,构建宪法文化。这个纪念日的设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每个人心中都应当有宪法,有宪法精神,以宪法引领行动。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市民对基本的法律常识所知甚少,也不懂得如何维权,并且错误地以为只要不杀人放火打架滋事,就与法律无关。这样的认知实在不妥。为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12月4日,城关区司法局利用街头宣传的老方式,和微博、微信宣传的新媒介,新旧结合,向各年龄各阶层的市民普及法律常识。兰州晚报记者赵雨欣通讯员严文嘉张乐天文/图

    调查一:市民了解法律的方式很被动

    随着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记者走访各年龄段的市民,了解其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和方式。“我所学的专业设置了法律课,学校还有法律选修课,平日里了解法律知识大多是从书本中获取。”12月3日,在兰读书的大三女生小陈说,很多学生族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大多还是为了课业和考试。

    与学生族不同的是,中老年人了解法律常识则多是通过新闻报道和国家宣传活动,这些传播方式简单明了,好理解也容易记,但是却只能了解皮毛。在口口相传之间,还容易出错误导他人。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了解法律的方式和心理都比较被动,很难达到深入了解并熟记的程度。

    调查二:法律常识缺失违法而不自知

    “你知道购买盗版光盘属于违法行为吗?”对于这个问题,记者随机询问了多位市民,有人认为生产盗版光盘违法,购买行为不违法;有人认为购买盗版光盘并没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算不上违法;还有人认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不算违法。

    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并不认为购买盗版光盘违法,也有很多人从地摊、小商店购买过便宜的盗版光盘。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明知是盗版光盘,还要购买,是违法行为。

    调查三:

    被侵害时难以用法律手段维权

    近两年来,兰州发生多起投资公司跑路、民间借贷难以偿还的事件发生,上百名投资者轻易将积存多年的血汗钱交给民间借贷、投资公司,甚至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当投资公司跑路后,很多投资者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另外,不少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在找工作时,往往口头协议工资金额,没有合同约束,每到年末都会出现大批农民工讨薪难的群体事件。

    城关区司法局:老方式结合新媒介多渠道普法

    12月4日下午,由城关区委宣传部、城关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城关区司法局在东方红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山公证处、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成法律咨询团队,通过图片、录音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0000余份,普法公益扑克1000余副,普法鼠标垫1000余个,普法宣传册2000余册,普法环保袋3000余个,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

    活动中,城关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孙伟告诉记者,司法局方面每个月都会开展不同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此外,司法局还利用展板、宣传彩页的老方式,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介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渠道宣传,确保各个阶层、年龄段的人群都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