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职能 发挥引领作用 积极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常态

08.04.2015  12:28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发展目标,按照“夯实两个基础,健全三项机制、实施三大工程”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促进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一、抢抓机遇,夯实“两个基础”。一方面,完善上下联动的管理基础。市、县(区)均调整充实了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了工作力量,形成上下协调联动,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在加强节能减排、推进“五城联创”,防治大气污染、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倡导者、执行者、示范者作用,推进了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形成全员参与的社会基础。坚持月月有宣传、月月有主题。在全市开展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节能倡议书、兰州电视台每天定时播放公益广告、节能宣传海报、环保购物袋、温馨小贴士、标语条幅、宣传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关注节能,人人参与节能,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监管,健全“三项机制”。一是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兰州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制定了《兰州市2014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建立能耗统计定期反馈机制。实行了能耗数据月统计、季报送制度,能耗统计范围涵盖所有机构编制内公共机构,实现了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无缝隙、全覆盖。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与组织、发改、工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的硬性指标进行考核。制定考核评价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强化用能监管和考核奖惩,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突出重点,实施“三大工程”。一是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新能源、新技术,重点结合市政府1-4号统办楼的统一管理,将节能改造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物业管理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二是实施节能创建示范工程。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创建标准,从组织机构、宣传教育、节能改造、节能管理、规范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扎实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三是实施项目储备引领工程。建立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储备库。项目涉及节电、节水、分项分户计量、电梯智能回馈装置、锅炉余温余热回收等,按照边更新、边改造的思路,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节能改造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