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22.11.2018  11:31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创建“无欠薪”城市活动的部署,省司法厅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春节前治欠保支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确保实现到2019年底全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二是深化便民措施,大力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实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根据农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对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行业农民工,提供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组建服务农民工专业律师团队,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案件跟踪督导,全方位监管案件质量,总结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确保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民工普法工作。重点培训农民普法带头人,及时回应农民工需求。在企业拖欠工资频发、高发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定期组织“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应用,以“甘肃丝路法雨”省级普法微信公众号为牵引,搭建省、市、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普法微信矩阵,用“指尖普法”实施分业分众分类的普法宣传,增强普法精准性互动性和吸引力,使普法工作走进农民工群体。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把劳动争议化解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人民调解组织对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纠纷,要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形成群体性事件。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存在矛盾纠纷激化隐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蔓延升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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