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信 息(第197期)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纪委 2015年12月15日
城关区改革体制机制 聚焦主责主业
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转”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领导和推动纪委深化“三转”并向基层延伸,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应有之义。今年,城关区为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推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近日专门印发《关于设立街道片区纪工委的实施办法》和《关于确定全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专干的工作方案》,在不增加编制职数的情况下,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监督“全覆盖”。
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片区联动机制。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力量不足、措施不多等问题,城关区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出台《城关区综合派出纪工委实施办法》,在全区尚未设立纪检组织的区直部门、区属单位设立了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作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近期,再次出台《关于设立街道片区纪工委的实施办法》,按照“改革创新、合理配置、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在现有24个街道纪工委的基础上,设立5个街道片区纪工委,每个纪工委对口划片监督4-6个街道。街道片区纪工委第一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按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目前,全区共有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和5个街道片区纪工委,实现了基层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全面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整体水平。
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我区紧扣“三转”要求,落实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力度,按照《关于区纪委(监察局)不再参与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明确不再保留或参与的坚决退出,先后三次对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64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精简。近日,按照省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区效能工作正式移交区直机关工委。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7个,总量减少89%。同时,落实了市纪委关于区纪委书记的排名要求,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分工进行了清理规范。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做好县级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提出调整方案,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拟增设3个案件检查室,进一步充实监督执纪问责力量,使纪律审查机构数和人员数均达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数的70%以上。
盘活存量资源,充实部门纪检力量。为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区出台《关于确定全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专干的工作方案》,按照不增加编制的原则,在全区55个没有设立纪检组织的部门和单位确定纪检监察专职干部。明确要求各单位编制在10人以下的, 确定1名兼职干部;10—50人的单位,确定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0人以上的单位,确定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截至目前,在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监管的55个部门和单位配备纪工委书记6人、纪检专干60人;在24个街道配备纪工委书记20人、专职纪工委副书记21人、纪检专干24人,实现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把握“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城关区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1件,初核案件线索178件,组织处理50件,立案45件,结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其中党政纪轻处26人占63.41%,严重违纪的重处分13人占31.71%,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人占4.88%,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3人占6.6%。全区共开展各类约谈1713次,其中工作约谈1479次,提醒约谈166次,鼓励约谈21次,告诫约谈47次。加强廉政教育,先后开展巡回宣讲14场次,举办廉政大讲堂8期,拍摄廉政微电影,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电教片520余场(次),观看人数达6000余人;组织全区300余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航天510所马某受贿案现场庭审;举办“清风沐城关”廉政文艺巡回演出6场,在社会各个层面常吹清廉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