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学校乱收费被罚7万 没按时缴又被追罚7万

18.03.2016  18:59

  中国兰州网3月18日消息 位于佛山禅城的邦耀学校因涉嫌乱收费,被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罚款7万元;之后,学校因没有按时缴纳罚款,被追加7万元罚款。经禅城区发统局申请后,禅城区法院依法在其账户里强制划扣14万元。17日,邦耀学校认为禅城区发统局后来所追加的7万元罚款违法的案件,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回放:

   学校乱收费被罚7万元

  2014年6月30日,邦耀学校的家长收到学校发来的短信,在短信中,邦耀学校要求家长们提前缴纳当年下半年的7000元学费。“原来的学费是2905元,现在7000元,岂不是暴涨4000元?”部分家长立即提出质疑。对于学费上升的原因,该短信仅称是由于“物价上涨”。

  家长们不服,向负有价格管理职能的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下称禅城区发统局)投诉。禅城区发统局的工作人员到邦耀学校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收费材料进行调查。

  2014年9月28日,禅城区发统局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同日连同《佛山市禅城区行政处罚罚款通知书》一并向邦耀学校进行了送达,决定对邦耀学校作出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要求邦耀学校在15日内缴交罚款,否则将按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

   逾期未缴又追罚7万元

  之后,禅城区发统局并未收到罚款。2014年12月17日,禅城区发统局又向邦耀学校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要求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否则将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1月5日,禅城区发统局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7万元以及追加罚款7万元,合共14万元。禅城区法院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后,于同年2月13日强制扣划邦耀学校账户内的140050元,其中50元为执行费用。

  邦耀学校向禅城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于同年4月2日作出《执行裁定书》,驳回其异议请求。邦耀学校不服提出复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则于2015年6月19日维持禅城区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

  几乎在申请执行异议的同时,邦耀学校又提出行政诉讼,将禅城区发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禅城区法院和佛山中院分别于2015年5月14日及7月17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认定禅城区发统局的行政处罚合法,邦耀学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