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140余在建项目被集体约谈

06.04.2016  01:52

    【本报讯】审批手续不全、违法非法转包、监理公司不作为、企业责任未落实……都可引发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在结束了4个月冬季休工状态、迎来在建施工项目复工的4月,城关区日前召开复工前集体约谈会,向辖区内140多处建筑工地明确提出,凡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未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未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复工。

    约谈会上,通报了2015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去年在建筑施工领域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方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急通知等文件达10余份,先后开展春季复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打非治违行动等四次,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集体约谈等方式,对140余处在建项目进行排查整治。累计排查隐患694条并已整改572条,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万佳润泽园等10余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对5起建筑事故的14家责任单位和37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对重庆荣信建设有限公司、甘肃建工工程承包公司两责任单位实施了42万元和48万元的高限处罚。据悉,去年共发生5起建筑事故,除死亡5人外无致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497万元。

    据介绍,究其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管理不规范,存在规划和土地、建设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不全、边批边建等现象;违法非法转包、以包代管等现象突出;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不落实;监理公司存在不作为现象等。针对在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同时为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城关区政府对140多处建筑工地提出,在复工验收中坚持“五个一律”原则:即工地不符合“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经执法和环保、建设部门的验收,一律不予复工;凡未开展复工前建筑三级安全教育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复工;凡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复工;凡未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复工。

    当天的约谈会还提出,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还须重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包括检查深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检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整改;组织专业人员对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机械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高层脚手架悬挑梁固定情况,尤其对连墙件和安全网、脚手架铺设等进行细查,对缺损设施及时修补;检查施工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该区同时提出,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街道等要落实各自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安监部门通过调查和抽查等形式,督促各街道排查各工地安全隐患,该整顿要整顿,该停工要停工,该取缔要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