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与“官老板”谈行政级别

18.11.2014  15:47

  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表示,自2010年7月徐万年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即着手调查,于当年9月20日公布调查结果。其出示的周口市检察院(2010)第113号决定称: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

  行政降级为何物?乍一看,相当于将原来的处级待遇降为科级、或者将科级待遇降为科员。说得再直白一点,对一个没了政治前进需求的退休官员来说,就仅仅是每个月少领点工资。关于公务员工资,舆论间尽管存在不同看法,但谁也不会否认这点工资,与煤老板张志友的亿万身家比起来,说小巫见大巫都显得力度不足。因此,别说行政降级,就是工资一分钱不发,张某都未必会放在心上。

  之所以祭出行政降级,因为在某些监管部门眼里,行政级别代表着人生成就,是公职人员垂涎三尺之物,更是他们手到拈来的尚方宝剑。但对一个心在商场的官老板来说却是另一种解读,因为这并不是生意场的必需生存法则。生意场能否有大成就,更多的还得靠商业头脑,行政级别或者体制内的身份符号,不过是锦上添花,象征着“生意失败还有饭吃”,别无他意。就像这位检察官,买煤卖煤,几乎与检察体系互为井水河水,即使没当检察官,生意照做。

  而所谓的处罚,在外界看来,本意在于让当事人感觉到“痛”,促使官员在违规违纪前掂量下代价。但对某些监管部门来说,却未必都意味着警示,而往往是对公众舆论的一种简单粗暴交待。既然都有人举报了,总不能仍不闻不问吧?而过于严格的惩处又往往“拿不出手”,毕竟“同事一场”,甚至官老板和调查部门之间关系本就盘根错节,如何下“狠手”?于是拉出了一个又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罚方式。

  处罚措施触及不到痛点,正是当前监管乏力的现实特征。假设官员们获知事情暴露后只会导致行政降级,这对他们来说会有怎样的作用?是让他们金盆洗手,还是更加一心向钱?答案恐怕是后者。与其在官场上你争我斗,倒不如“与世无争”,在生意场上另谋他路。最后的利益所在,不还是在于金钱吗?一个个家藏亿元现金的官员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因此,同样是赚钱,同样可能“东窗事发”,何不选择代价更低、仅仅行政降级的经商之道?

  就目前而言,张志友是“人生赢家”,商场如鱼得水,官场一帆风顺,即使到站之后也才一点小风小浪,因为他面前的监管体系早被视如草芥。而监管部门,却还在“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的困境中挣扎。文/冬月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