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为何会“劫富济贫”

17.09.2014  13:35

    假如你是个超级巨富,忽然想到砸钱弄一支球队来玩玩,你对手下说,你们把巨星谁谁都给我买来,咱只买最贵的。谁球踢得像男人,再奖个2000万,钱不成问题。

    那么你有足够多的钱,是不是能组建一支无敌的超级球队呢?

    这个想法在有些地方可能行不通。

    老板和经济学家们都发现一个规律:现场门票和电视直播的收入对于球队的相对表现具有敏感性,也就是说,越是势均力敌,赛事越是紧张,冠军越是更换频繁,比赛就越赚钱(想想谁爱看世界杯德国7比1胜巴西这种虐心的比赛)O

    对整个联赛来说势均力敌才是利益最大化,但对每个俱乐部而言,相对成绩却很重要,每支球队都愿意为获得竞争优势多付出一点。这就会产生如下结果:每一支球队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争相加码,于是演变成一场“军备竞赛”。这种结果对谁都没好处(除了球员本人),这就像我们的电视剧,演员的价码越来越高,戏却越拍越烂(投资都花到演员身上)。

    憨厚的美国人在算钱这件事情上可不傻,他们很快发明出了“工资帽”和“奢侈税”这些东东,来防止球队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拿NBA为例,“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按一定计算方法得出的一个数字,各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银子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如果遇上叼着雪茄爱撒钱的大土豪,球队的工资总额可能超过上限,那么对不起,这支球队就要向联盟交纳奢侈税了。既然是“奢侈税”,扣起来就不会心慈手软了,每超过一元就要交一元钱的税。这笔款项当然不是用来给联盟老板的干女儿买玛莎拉蒂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其他球队分配。

    “工资帽”在美国体育联盟中广泛使用,但光有这顶帽子还不足以保护弱队,他们还采用了更多的“交叉补贴”方法。交叉补贴是指在同一联盟中,用一支球队的经济资源来帮助另一支球队。最直接的补贴,就是向高富帅球队征收高额收入分成税,用来支持小球队。比方说,那些豪门球队的门票不是卖得很好吗?转播不是很热门吗?对不起,这些钱弱队也有资格分一杯羹。说白了,就是球队之间“劫富济贫”的罗宾汉模式。

    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在《棒球联盟:如何制定合适的政策》一文中,也提出了向总额超过4000万美元的棒球球队征收33%的税。他说,联盟把收缴的税收分发给各支球队,既遏制了“军备竞赛”,对小球队的老板也形成一种补偿,让他们也能充分享受到纽约扬基队、洛杉矶道奇队等传统大球队的更多资源。

    精彩的赛事背后是经济规律,光有钱可能还不管用,这点,土豪们可不是经济学家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