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次成体系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22.05.2015 14:35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本报南京5月21日电 (记者姚雪青)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从学校设置、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学管理、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了17张图表及70条标准,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整、成体系地制定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其中明确学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以及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达1∶19和1∶13.5等内容。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介绍,在学校设置方面,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同时,学校选址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考虑到新农村建设以及城镇化带来的人口集中,提出扩大施教人口范围。偏远农村地区,该保留的教学点也须保留。
《标准》扩大了生均占地和教室面积,建设“大教室”“大走廊”,以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据此,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3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8平方米,老城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此外,《标准》要求学校建立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配备校园广播、电视;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建立亲情电话屋、视频室。在经费保障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完善扶困助学制度,保证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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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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