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30.07.2015  11:22

  原标题:我省出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有合法购房协议就可申请“商转公”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徐静雯)贷款购房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了。昨日,记者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获悉,省中心结合贷款办理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后可申请

  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在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具有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且不再受已办理商业贷款期限的限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可以为原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配偶或子(女)或产权共有人(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共有产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省中心“商转公”贷款流程简便,放款时限短。省中心将抵押权设定为各业务合作银行,待“商转公”贷款审批后,直接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商业银行,借款人无需再自筹资金结清商贷余额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签订同一借款合同,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组合贷款,集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和商业贷款无限额的特点于一身,既降低了购房成本,又满足了额度需求。

  此外,省中心设立了个人缴存集中管理账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等,均可凭相关有效证件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每月或数月同时缴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转公贷款及组合贷款。

  更多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政策

  据业内人士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节省利息支出,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创历史新低,按照现行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0%,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为5.40%,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1.90%。以一笔60万元30年期公积金贷款为例,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与同等条件下的商业贷款相比,每月将节省约700元,还款总额将节省约24万元。我省关于《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从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让所有满足条件的购房人都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