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放宽了多少限制

30.01.2015  14:14

  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迈出一步。

  1月29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被放宽。

  《通知》只有947个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

  根据《通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了改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说法,此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达30%;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

  《通知》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租房发票也不再列为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租房可以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文件,租房提取额度有条件限制。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也就是说,租住商品房,还需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一个标准,按照这个标准计提住房公积金。

  “感觉这是政府两难的选择。”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经理胡景晖说,政府一方面想激活住房租赁市场,但另一方面又担心住房公积金被滥用。

  就在此前10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并明确用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

  在胡景珲看来,《通知》与《指导意见》是互相呼应的,都试图通过住房公积金使用量的盘活来刺激租房市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认同这个观点。在他看来,《通知》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想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放宽激活住房租赁市场,改变长久以来居民更愿买房而不愿租房的消费观念。

  “住房公积金一直就没有用好,很多人用不了,有一些人却利用住房公积金做投资。”胡景晖说,政府部门对这个问题很头疼。

  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虽然放宽了一些,但《通知》同时设置了一些门槛。比如申请人必须证明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比如租住商品房还需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提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