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可一站式办理接续业务

09.06.2017  11:28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工作在这个城市,公积金却在另一个城市,怎么办?6月8日记者获悉,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目前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省中心表示,缴存职工如有异地转移接续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电话0931-7655411咨询。记者了解到,日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就提出,住建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并计划在6月底前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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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转入地都接入全国平台方可“账随人走

    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开展,方便了跨城市离职再就业职工在转入地就近办理业务,省去了往返奔波之劳。

    据省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可办理职工公积金从异地转至省中心,以及省中心转至异地两类业务。不过,职工享受这一便利条件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都已接入平台,其中一个地方没接入,职工仍然要按原来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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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进来:

    须提供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

    从异地转至省中心时,申请人须在省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也开通接续平台,本人须提供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号,即可申请将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省中心。

    为了便于缴存职工理解,省中心举例:

    王某以前在北京工作了3年,公积金也缴存了3年,后来她来到兰州工作,并在省中心缴存公积金,那么在北京的公积金就可以通过接续平台办理,将北京缴存3年的公积金转入省中心的公积金账户。与之前相比,申请人不用两地跑路了,在省中心就可以直接办理,节约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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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去:

    须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若要把在省中心缴存的公积金转到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须完整准确,且与原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同时,转入地公积金中心也需开通接续平台。

    满足以上条件后,申请人可在异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直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省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职工不用再跑回兰州办理转移手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直接根据接续平台上推送的信息,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资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