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超低价赔本赚吆喝实则布下消费陷阱

18.05.2016  07:23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刘蔚霞)近期,甘肃省旅游执法总队接到多起旅游投诉,反映旅游者参加某某保险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看似超低价位的赔本赚吆喝,其实商家精心布下了消费陷阱。甘肃省旅游执法总队特别提醒市民,外出旅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

    据投诉人介绍,某某保险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云南13日游只要1200元”、“九寨沟5日游只要200元”,看似超低价位的赔本赚吆喝,其实商家精心布下了陷阱。先用“零负团费”吸引游客上钩,再在旅行过程中设下种种陷阱,在行程安排中的购物店购买的商品,返程后发现都是价高质劣的水货;游客想看增加项目需再次交钱,旅游组织者、商家均受益。此外,还有个别高校学生参加学校“业务代表”组织的旅游活动,途中被“导游”强迫参加自费项目等。

    据甘肃省旅游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低价旅游团是一些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压缩成本,选择超低价旅游团,或者委托无资质的非法个人组织旅游活动,依靠安排购物点、自费项目来收取回扣,补贴成本。甚至安排虚假商品购物店,诱导游客购买高价、虚假商品来获得利润。事后,往往因为旅游者未与组织者签订旅游合同、没有任何证据而无法维权。即使投诉,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也无法受理。

    为此,省旅游执法总队提醒旅游者参团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不能轻信任何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宣传或者组织的旅游活动,更不要听信所谓“旅游业务代表”的口头宣传和承诺。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内容,亲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其次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到旅行社的经营场所查看其合法证照。

    最后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目前,省内正规旅行社所使用的旅行社合同上均标明“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示范合同”。签订旅游合同要查看印章。若与旅行社的“业务代表”签订旅游合同,一定要查看其本人的有效证件,并查看旅游合同上旅行社的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