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向“贪官+情妇”的“手”决不能软

19.07.2014  22:27

  7月17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单增德受贿7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单增德此前因给情妇写“离婚承诺书”而扬名网络。爆料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与一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6年,后单增德想甩掉“包袱”,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7月18日大河网)

  笔者不禁要感叹又一位落马官员牵扯出了情妇,这看似新的“”却早已不是新闻。看看那些在落马的贪官中,从村级干部到国家干部有几个没有包养情妇的,可见,“十贪九淫”并不是空穴来风。离婚承诺书、结婚承诺书、包养协议等各种荒唐的文字协议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公众们的神经,严重污染了当今的社会风气,如何祛除官员“桃色”已是迫在眉睫。

  古语云,“万恶淫为首”。这种荒唐的文字协议是对婚姻家庭的亵渎,是对传统道德伦理的践踏。而主角若是有个“官员”的身份,那就还有了对领导干部形象的玷污,对党纪国法的挑战,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毁损,为情理所不容,为舆论所不容,为法纪所不容。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官员无疑是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群体,他们拥有着一般群体无法比拟的聚焦力,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强烈波动,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官员若造恶,其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无疑会大于其他群体。所以,官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一个被严格要求的群体,需要各类法律、规章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对于官员的生活作风的约束,同出此理。

  我们应该很清醒的认识到,官员嫖娼、包养情人等“桃色事件”,绝不仅仅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生活小节,在我国,不论是党纪还是政绩,对于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一旦触碰纪律的红线,必会受到严惩。单增德的下马也是必然趋势。

  而面对惹出的各种“桃色事件”的官员们,党和政府或多或少都有点“心里过不去,手上下不去”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尽管在思想上很是抵制这种行为,但在行动上对这些官员的问责力度却与思想上的抵制出现了不对等。那如何体现依法行政,如何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应该是我们最值得去思考的东西。倘若我们对其不发现不查处不严惩的话,我们的党纪威信将会受到何等的影响,甚至有可能被视同儿戏。那么,失民心,惹民怨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文/庞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