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甘肃省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19.01.2015  13:35

中国教育学会甘肃省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省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取得中国教育学会的支持,在甘肃省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通过部署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建立科学化、常态化、信息化的安全教育教学体系和管理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学校安全教育的整体水平。

一、目标

(一)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我省学校打造成“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省”。

(二)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三)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平台提供的课程、课件、视频等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四)中小学生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8月)

1.部署平台和组织培训。中国教育学会负责部署信息化平台,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各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安全处(科)的负责人、电教馆(中心)的信息管理员及区县(市、区)教育局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对区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安全处(科)的负责人、电教馆(中心)的信息管理员及直属学校的分管校长、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下属学校的分管校长、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培训;各学校负责对班主任进行应用培训(2015年1月15日之前)。

2.将常态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工作纳入对各市(州)教育部门、区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教师(班主任)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2015年1月)。

3.在平台上开展“甘肃省2015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2015年1月31日左右部署,寒假完成)。

4.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和专题教育活动。教师(班主任)通过平台上提供的课程、PPT、技能训练短片进行安全教育,学生通过平台进行学习、测试和技能训练(2015年3月-6月)。

5.在平台上开展“甘肃省2015年中小学生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2015年6月25日左右部署,7-8月完成)。

6.总结、评估与考核。通过平台的安全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对安全教育的数据进行分析,对安全教育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各市(州)教育部门、区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教师(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技术到位,课时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2015年9月10日前)。

(二)第二阶段(2015年9月-2017年12月)

1.推动安全教育平台的全面应用,实现安全教育科学化、制度化、正常化。

2.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和寒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发动全省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

3.在充分利用全国安全教育优质课程资源的同时,积极开发甘肃地方特色课程安全教育校本课程。

4.组织教师(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认证培训。

5.不断健全完善家校安全互动机制等。

三、课程实施

(一)课程设置

根据实验区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幼儿园阶段42课时,义务教育阶段126课时,高中阶段24课时,共计192课时。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课时数分别为:

1.幼儿园(42课时):小、中、大班各14课时;

2.小学(88课时):一、二年级各14课时,三、四年级各15课时,五年级16课时,六年级14课时;

3.初中(38课时):七年级13课时,八年级12课时,九年级13课时;

3.高中阶段(24课时):高一、二、三年级均为8课时。

(二)实施途径

各地各校要按照每班每两周一课时的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均达到100%。各学校要根据安全教育不同主题,灵活安排弹性课时、长短课时进行授课活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均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完成。

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保育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小学可利用晨会、班队课、雨天大课间、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初中、高中可利用班团队活动、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以及雨天大课间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各学校在落实安全教育课时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校刊、墙报、板报、参观、演练和组织学生社团等方式,有效开展安全教育。

(三)网络学习

实验区为所有学校、每一位班主任、每一名学生开通账号。信息化平台中教育的软件、图文资料、配套课件、技能训练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供教师授课和学生自学使用。要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将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落实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职责,学校要利用信息技术与安全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甘肃省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组长由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和中国教育学会秘书长杨念鲁共同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甘肃省高校工委副书记贾宁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甘肃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处长、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主任和甘肃省各市(州)教育局局长组成。

(二)免费提供服务。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各项试点和实验工作均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费用。由中国教育学会提供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安全技能训练体系、安全活动开展体系、家校互动体系、安全教学资源库、安全教育在线管理与评价系统,均由实验区免费使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须提供信息化平台部署所需要的服务器等信息化条件。

(三)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纳入学校和教师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督导、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对属地学校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顺利进行。

(五)典型示范,榜样推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在推广应用阶段,要抓好典型培育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实施。要认真做好阶段性的推广应用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应用水平。

(六)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要将“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应用与评优评先、奖惩考核等有机结合,对推广应用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七)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学校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人人关心学校安全,时时关注学校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的作用,防止学校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走过场。要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全体师生利用“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