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会宁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线索实行分级负责
21.04.2015 19:54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4月21日讯 (通讯员 张建军)近日,会宁县制定出台《会宁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对全县的信访举报线索实行“分级负责、统一管理”。
《办法》规定,县纪委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县纪委派出的巡察组受理的信访线索都必须按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信访室受理的信访线索全部录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系统》,并将线索原件呈送领导阅批;县纪委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小组每月25日前对当月受理的线索召开评估会议进行评估,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对县纪委、监察局转办、交办的信访线索,承办单位建立相应台账,并按规定时限办理;对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线索,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按信访案件检查程序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督办,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办理结果。对各室办理的信访线索,初核后了结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信访室存档;对需立案调查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信访线索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按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并做好移交工作;县纪委各室、纪工委自办了结的信访线索,由承办室整理立卷并在10日内移送信访室存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线索,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归档。
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中出现隐匿、私藏、遗失信访举报线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以信谋私、压信不办、私毁信访线索等情形的,将严格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21.04.2015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