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优衣库、当事男女、网站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夜之间,“优衣库试衣间”成了网络热词。
7月14日晚,一则优衣库试衣间视频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热传,时长一分钟多的视频中,一对男女正在一个装有试衣镜的小隔间里“OOXX”,外面广播中传来“亲爱的顾客您好,欢迎光临优衣库三里屯店铺”。目前该视频已在网络上删除。
这则消息一度被视为优衣库的营销炒作行为,但7月15日一早,优衣库发布官方声明,对此予以否认。
“优衣库三里屯视频事件”引起一波网络狂欢,不少人联想起多年前的陈冠希艳照门事件。那么,视频是如何传播出去的?对于视频的疯传,当事男女、视频传播者以及优衣库门店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认为,
对于当事男女,如果不是本人将视频传播到网上,仅仅是自己拍摄不慎被他人利用,则与陈冠希艳照门事件一样,本人并无法律上的责任。
对于上传视频者,高一飞认为,应当承担传播淫秽物品的治安行政方面的责任,传播广泛、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外,如果是违背视频中当事人意愿而上传视频,上传者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还应当承担侵犯他人隐私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损害他人名誉的侮辱罪的刑事责任。
高一飞分析,试衣间属于相对私密的空间,优衣库的管理权限有限,如果不是故意为之,门店不应有责任。“但如果优衣库为了炒作而拍摄、上传视频,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网络发布平台,高一飞认为,在发现不良信息时,相关网站应当及时删除,没有及时删帖和过滤的,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不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发现不良信息并删除需要一定的时间。”
对该事件,律师丁金坤亦认为,如果当事男女是自娱自乐,在商场试衣间自拍,虽然有伤风化,但没影响公众,最多只能是道德谴责。而视频传播者侵犯了视频男女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散布个人隐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对于网络发布平台,丁金坤认为,默许不雅视频的传播,属于与视频发布者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