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甘肃省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抚恤和生活补助连续4次提标

01.08.2014  01:14

  7月30日,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甘肃省优抚系统连续4次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烈士陵园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优抚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连续4次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甘肃省认真落实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0年以来连续4次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年均增幅达15%。按时核拨补助资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2009年的24989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39923万元,增幅达60%;省财政配套资金由1849万元增加到4854万元,增幅达163%。连续3年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发放8160万元。及时将4类人员共计6万多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范围,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

         全面建立和实施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合理有效使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分类给予住院补助和门诊补助,2010年以来累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1326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及时予以救助。深入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优抚对象就医提供便捷服务。大力开展优抚医疗巡诊服务活动,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建立医疗档案。

         烈士陵园面貌大为改观

         2009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60万元、省财政资金3252万元,对全省所有烈士陵园实施维修改造。同时,进一步提高烈士陵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烈士陵园的主题功能作用日益突显。2011年,普查认定零散烈士纪念设施2316个,已全部完工,累计投入5212万元。2013年,补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701个,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81万元,协调省财政列支485万元,正在抓紧开展抢救保护工作。(记者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