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解读

02.12.2014  13:20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

  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2014年9月17日、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政府近日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4﹞11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背景

  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目前,我省中小微型企业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我省中小微型企业面临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小微型企业尤为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市场下滑、订单减少的问题,也有税费偏高、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上涨以融资难的问题。面对新情况,必须主动有为,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政策措施,提振企业信心,帮助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应对挑战,稳健经营,提高盈利水平,积蓄发展后劲,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健康发展。《意见》也就呼之欲出了。

   《意见》出台始末

  今年初,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结合调研内容,对标了国家及有关部门在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服务、推动结构调整、优化环境等方面制定出台的77个配套文件和全国29个省(区、市)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形成了《意见》初稿。随后,先后两次征求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和14个市州相关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中小微型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修改完善。

  2014年9月17日、11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刘伟平省长、黄强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11月7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并安排部署我省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

  《意见》在优化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创新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可以说,《意见》与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相互联系、重点突出、指向性强,政策明确具体,既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又注重引导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提出了支持企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