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员、企业集体点赞“25号文”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这文件接地气、回到现实,中央政府帮地方政府挽回很多诚信。”13日,东部地区一位负责招商引资的处级官员在朋友圈感叹道。这位官员所指的文件便是5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下称“25号文”)。这位官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底,《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下称“62号文”)的出台,让一些地方政府十分纠结,“招商引资时给企业承诺了一些优惠政策,结果企业刚落户就取消了,这对地方再去推介招商造成了一定影响。承诺也不是,承诺不兑现也不是。”“25号文”的出台,令始于“62号文”的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25号文’更接地气,也体现了维护政府公信力,兑现此前给企业以税收等优惠的诺言。”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以下统称税收等优惠政策),一直都是各地和各部门招商引资常用的砝码。但是,一些非理性税收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于是,去年底,“62号文”诞生了。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名省级政府负责招商工作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62号文”的缘故,各地担心已经承诺的税收优惠可能被取消,以致很多招商项目很难像以往那样做推介,“有的企业可能因此不再愿意做项目,一些项目也可能因此暂停。”
对于地方和企业的担心,财政部也早已进行过细致考量。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就透露,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时间点并没有最后确定下来。于是,就在“62号文”下发不到半年之际,“25号文”公布了,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同时承诺,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一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25号文”的下发,综合了大量来自各方的意见和调研成果,是对规范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地方政府和企业对此纷纷点赞。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了“25号文”下发背后的三大因素:一是地区的差异性,特别是中西部一些地区还处在发展阶段,必要的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有着重要作用;第二是对经济形势的考虑,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加之一些地方政府搞经济的热情有所回落,有步骤地实施税收优惠清理有利于经济的企稳过渡;此外,对特殊情况作出正式的补充处理是尊重法律法规和维护政府公信力的一种体现,只有将一些“特殊情况”摆上台面,未来才能按规章制度办事。
“可以不用忐忑不安了”
常年与台商打交道的东莞市台商协会秘书长赵维南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62号文”并非是取消原来的优惠政策,只是针对原有的不规范或不合理的政策予以调整,但是文件出来时,台商仍然反应强烈。“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和促进地方的繁荣,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去投资,而企业也是兜里揣着钱,看哪个地方有发展前景就奔向哪里的。”
此次,“25号文”的出台,让一些地方政府招商人士“松了口气”。
上海财经大学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教授告诉记者,“25号文”最大的特点是对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实行“新老划断”,对于地方已经出台的税收等优惠老政策将继续执行,但今后地方出台新的涉及税收等部分新优惠政策需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上述招商人士称,“25号文”利好各地的招商工作,“现在心里可以不用忐忑不安了。”因为按照“25号文”,地方政府承诺给企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还将继续执行。
该人士还透露,自己去年和前年争取到的一些招商项目,因为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上级部门暂时未给予项目投资前许诺的优惠政策,而现在自己可以凭借“25号文”向上级部门争取兑现诺言了。
“地方政府与外商签订合同是政府行为,以前的合同现在得到了认可,会增强未来投资者的信心。一些知名的外商刚开始来投资的金额也不多,后来看着政策稳定以及市场日益扩大,才不断追加投资的。外商赚的钱多了,地方政府的税收也增加了,是个双赢的事情。”赵维南补充道。
朱为群也表示,“25号文”提出的做法更加务实。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体现了政府履约。而对政府已兑现优惠政策的部分,也明确了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