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信委关于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情况通报
甘工信发〔2016〕378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90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 204号)要求,现将前三季度全省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订购使用情况
2016年全省确定1060家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截至目前,确认上报试点企业355家,仅完成年度推广使用目标的34%,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9%)、甘南(完成290%)推广使用目标确认上报较好;金昌(完成0%)、天水(完成2%)、白银(完成2%)、平凉(完成4%)目标确认上报不足5%。全省开通企业共计293家,仅完成推广使用目标的28%,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4%)开通企业较多;白银(完成2%)、酒泉(完成2%)、平凉(完成2%)开通完成率不足5%;临夏、定西、天水、陇南、金昌开通企业均为0(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中小微型企业信息化应用,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能够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成本,是我们扶助中小微型企业行动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工信委要与当地移动公司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加快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落实。
(二)各市州要把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此项工作,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各市州要在10月30号之前,完成确认上报试点企业目标数,推广使用目标企业完成率达到70%以上。12月31号前,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目标任务。
附件: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 ||||||
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 ||||||
市州 | 2016 年目标数 | 上报试点企业数 | 订购使用情况 | |||
兰州市 | 500 | 63 | 63 | |||
天水市 | 50 | 1 | 0 | |||
白银市 | 50 | 1 | 1 | |||
武威市 | 80 | 75 | 75 | |||
金昌市 | 50 | 0 | 0 | |||
张掖市 | 50 | 119 | 119 | |||
酒泉市 | 50 | 5 | 1 | |||
嘉峪关 | 10 | 1 | 1 | |||
平凉市 | 50 | 2 | 2 | |||
庆阳市 | 45 | 31 | 29 | |||
临夏州 | 20 | 8 | 0 | |||
甘南州 | 10 | 29 | 2 | |||
定西市 | 45 | 7 | 0 | |||
陇南市 | 50 | 13 | 0 | |||
合 计 | 1060 | 355 | 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