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7.08.2014  12:18

根据省厅下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4〕96号)要求,我省兰州市、金昌市、白银市及张掖市在2014年省级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名单中各选取一家企业(所选取企业类型为石油加工炼焦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开展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推动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水平。

下一步,省厅将指导试点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技术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识别、应急资源调查、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实施计划的制定等一系列工作,在此基础上系统评估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状况;结合企业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环境应急资源、历史经验教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排查隐患、找出差距,根据其危害性、紧迫性和治理时间,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完善计划并逐项落实整改。

根据要求,试点企业要将评估报告作为环境应急预案的附件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地环保部门可根据环境风险等级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在管理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关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