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1.10.2014  16:51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 1、兰州华光置业有限公司由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企业; 2、瓜州县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四级晋升为三级企业; 3、临夏恒基置业有限公司由暂定晋升为三级企业; 4、兰州亨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由三级晋升为二级资质; 5、庆阳市鼎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核准为房地产估价三级暂定资质。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0931—4609762 邮 编:730030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