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9.05.2014  17:0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

1、甘肃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2、临夏州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3、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4、临夏州兴元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晋升为叁级;

5、甘肃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肆级晋升为叁级;

6、甘肃晟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7、兰州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叁级企业晋升为贰级企业;

8、甘肃金华立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核准为三级暂定资质。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12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