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冬防”首次调度会---12家企业深度治理10月底完成

28.09.2014  12:54

  9月26日,我市召开自“冬防”以来首次调度会,会议听取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冬防”动员大会精神的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一周冬防工作。

  完成重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会议要求,近郊四区政府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督促治理项目加快进度,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9月30日前完成主城区内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取缔改造工作,主城区实现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清零”。二是完成年度重点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工作。三是10月31日前完成高坪地区及忠和镇北龙口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治理改造,年内实现主城区高坪地区及近郊相关县区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清零”。四是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分片监管制度,形成煤炭监管网络,杜绝有烟煤和劣质煤炭进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五是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内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六是对各自辖区内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填埋、转运等集中治理和经常性巡查,防止生活垃圾自燃和人为点燃。

  10月底完成12家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项目

  市环保局牵头加快推进工业深度治理项目,确保10月底前完成城区三大电厂及兰石化、榆钢等12家重点企业的深度治理项目。完成城区2112蒸吨天然气热水锅炉余热深度利用技术推广工作,确保冬季采暖期体现节能减排效果。市工信委牵头,督促皋兰县黑石川工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具备承接市区铸造企业搬迁入驻的必备条件;动员企业捆绑向园区搬迁,年底前务必要启动4000t球墨铸铁件、4000t石油机械和泵类铸铁件、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对近郊四区无搬迁意向的铸造企业全部予以关停。市建设局牵头,10月20日前完成主城区未供暖楼院集中供暖改造任务。“冬防”督查考核组要加强督查督办,对今年治理任务实行倒逼考核。

  10月10日前完成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冬前检修

  会议还强调,要全过程监管,联控联防,盯死看牢工业污染源:市环保局牵头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的冬前检修工作,市域内所有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铁合金、电石、碳化硅、工业硅、铸造、热加工、混凝土搅拌等行业的生产企业,要于10月10日前完成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冬前检修。自10月15日起,一律禁止边生产边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的行为。如确需检修,一律实行停产检修方式。二是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节日期间,要建立县级干部巡查机制,发现未经允许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工业企业,一律惩罚性实行冬季停产,并由县区政府立即落实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三是实行污染环境案件移交移办。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以及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工业企业,按照新“两高”司法解释,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停产整顿。四是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全面落实24小时驻厂执法、全过程监督、视频监视和在线监控“四位一体”的监管措施。

  10月15日前核定三大电厂冬季用煤量

  市工信委牵头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组织落实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化肥厂限煤质的措施。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在确保三大电厂冬季居民供暖和兰州石化公司用气需求的前提下,以热、以气定电,倒逼三大电厂使用优质煤炭,达到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三大电厂参与,于10月15日前重新研究和核定三大电厂冬季用煤量,并以此作为政府补贴的依据。二是牵头组织好严打严控“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工作。督促各县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淘汰一家。三是提前督促县区政府落实企业冬季停产措施。要制定冬季停产企业停水、停电的具体措施,明确巡查的责任和频次,所有停产企业务必于10月30日前停产。四是开展落后产能淘汰督查工作,重点现场检查县区落后产能设备拆除情况。五是开展西固区14家小化工企业和全市16家铁合金企业的集中整治,凡发现证照不全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市质监局要做好工业和生活燃煤煤质抽检和媒体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