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全面贯彻实施《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及国家档案局10号令

30.07.2015  19:18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档案部门积极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企业档案工作》及国家档案局10号令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开展学习宣传。《企业档案工作》及国家档案局10号令颁布后,天水市档案局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派出业务骨干赴上海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宣贯会。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及时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及国家档案局10号令转发市属各企业和五县两区档案部门,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对这一规范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做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二是开展企业档案工作调研活动。2014年8月,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市档案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有和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并对市属企业档案工作采取调研、自查、填写调查表、重点调研等方式方法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对部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企业档案资料由市档案馆接收进馆保存的通知》,为解决企业档案保管条件不好的问题明确了方向。三是指导企业争创甘肃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十、百、千”示范工程,并开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争创甘肃省特级和一级单位。其中,张家川县伊味斯清真食品厂、秦州区天水丝毯厂等43个单位分别创建为甘肃省民营企业建档案工作示范单位、标准单位、合格单位和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