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微外贸企业搭建融资合作平台——甘肃省商务厅与相关银行签订协议建立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

18.11.2015  11:42

  11月13日上午,省商务厅与中国建设银行 甘肃 省分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银行举行全省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搭建融资合作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世恩主持签约仪式,巡视员肖立群介绍有关情况,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银行负责人发言表态。全省14个市州商务局负责人和中小外贸企业、高新技术及装备制造企业、向西开放重点企业等90家企业负责人共150人参加会议。
 
  肖立群巡视员对搭建甘肃商务融资平台的目的、意义、融资平台的特点和所发挥的作用作了详细介绍以及下一步做好政银企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肖立群介绍,近年来,国家和省上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外经贸企业,商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省建行和省中行共受理25家企业贷款申请,完成贷前调查和授信审批,批准授信金额2.88亿元,对22家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2014年和2015年,省商务厅分别安排800万元和1000万元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鼓励中小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并进行保单融资,支持中信保、中财保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农发行等银行为省内中小企业办理信用保险项下保单短期融资共计19亿元。今年1至9月,我省中小外贸企业完成进出口249亿元人民币,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1.6%。农产品进出口22.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出口18.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
 
  肖立群指出,为了更好服务外贸企业,创新服务方式,经过多次探讨、交流和协商,省商务厅与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银行决定今天在这里举行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次政银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贯彻国务院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若干意见和省政府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的具体措施,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向西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对外开放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服务功能的具体实践。根据合作协议,各合作金融机构将推出一些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为全省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低成本、低门槛、额度为1000万元以内的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最高额度可达3000万元,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调动外经贸领域非公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加快扩大向西开放步伐。今天的签约,标志着甘肃商务融资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肖立群强调,这次搭建的政府、银行、企业融资合作平台,是由省商务厅筹资设立“风险补偿金”和中小微企业按贷款额缴纳不超过4%比例的“互助担保金”,共同建立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并作为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手段的信贷合作业务。省财政厅为基金监管机构,省商务厅为基金管理机构,合作银行为基金运营机构,三方各负其责,共同开展基金运行管理工作。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合作银行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专项授信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融资增信合作平台首先降低了企业贷款门槛。融资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担保抵押资产落实不足的问题,企业由以前申请贷款提供足额抵押担保降到提供不低于40%的抵押物。对企业信用等级达到一定条件的可获得信用贷款支持;其次降低了融资成本。贷款利率由省商务厅统一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20%,加上减少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费用等,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此外,合作银行建立融资服务“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此次与会银行与商务厅签订了“甘肃省小微外贸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专项授信合作协议”。银行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网络、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为全省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专项授信等金融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进一步加强与商务厅和外贸企业的合作,共同搭建我省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增信合作平台。银行将在支付结算、投融资、增信、信息服务等方面开展金融创新,为我省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全面地金融服务。积极为外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催收、付款担保等互联网跨境人民币保理服务。为我省企业与个人提供储蓄、结算、投融资等跨境网络金融服务,实现与网络金融平台和银行金融产品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