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扶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对符合条件企业奖励100万元

23.11.2017  09:58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金融办获悉,为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并挂牌“新三板”,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完善的公司治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出台《兰州市扶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100万元的“新三板”挂牌奖励专项资金。

扶持企业须具备四个条件

记者了解到,“新三板”挂牌奖励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对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改制和挂牌融资交易。扶持企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注册地和纳税地在兰州市,具有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已与证券、财务及法律等中介机构签订“新三板”挂牌服务协议;已纳入“新三板”后备企业库;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专项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市政府金融办根据我市企业“新三板”挂牌情况,按年度申请资金。拟挂牌企业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应据实报送材料,对于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将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取消其享受本办法的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中介机构协助申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

扶持企业可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市政府金融办将对企业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对拟挂牌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股权登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的项目备案、房产过户、税收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工商登记等事项,各相关部门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简化程序,积极协助解决;优先协助挂牌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并满足技术、服务等采购指标需求的前提下,政府采购可以依法选择成功挂牌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并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中依法选择成功挂牌企业。同时,加大对拟挂牌企业股权投资扶持力度,引导各机构投资者、基金等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

每户企业申请额度为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三板”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的申请及拨付有着严格的程序。专项资金每户企业申请额度100万元,按照挂牌工作进程分三个阶段拨付。其中,企业与证券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新三板”服务合同或“新三板”服务协议书后启动“新三板”挂牌工作,奖励启动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企业完成挂牌前股份制改造,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之前已经是股份制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前股份结构改制,奖励股改资金30万元;企业成功挂牌后,奖励4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报市政府金融办审核,市政府金融办审核后对于符合拨款条件的企业进行专项资金拨付,不符合条件的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