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

11.07.2016  11:38
兰州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
        今年上半年,特别是六月份以来,全市个别行业领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线作业人员“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普遍所致。为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委会总体部署,市安委会7月8日印发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推进”活动。
      活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完善落实责任体系和政府、行业部门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问讯考试、现场验证、媒体曝光、督促整改、依法惩戒等具体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亲自”等各项要求,健全覆盖企业安全制度、规程、投入、培训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
      本次活动为期百日(7月10日起至9月30日),并分为企业自查自改、政府及部门督查检查及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并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要求企业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个亲自”规定;五是落实安全学习培训要求;六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七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八是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要求各级各部门 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百日推进”活动宣传,从市上到乡镇(街道),层层推动工作落实。通过现场考试、集中考试、抽查考试、现场验证、互相印证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活动,检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应知应会”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各项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隐患台帐、安全投入账目、培训考试记录等)是否建立健全。 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 组织专项督查,通过督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倒查各级各部门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并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对先进典型予以宣传褒扬,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曝光,对推动不力的县区、部门和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