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互联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

10.06.2015  14:10

甘工信发〔2015〕215号

 

各市州工信委、财政局;省枢纽服务平台、各窗口平台承建单位:

为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确保实现互联互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枢纽服务平台、各窗口平台承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甘工信发〔2013〕846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甘工信发〔2014〕27号)进行建设;要严格按照省工信委与各市州工信委、窗口平台签订《目标建设责任承诺书》的各项内容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市州工信委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14〕3号),对窗口平台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省工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22家平台网络承建单位按照《批复》进行审核。

三、互联互通的中间件由省枢纽平台统一采购、安装、调试。各窗口平台承建单位要加快数据库建设,确保7月1日之前实现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各窗口平台承建单位要充分考虑联通工作时间(含节假日),为省枢纽服务平台实地联通留有充裕时间,准确报送数据库互联互通开始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省枢纽服务平台及时安排联通工作(数据互联互通技术联系人:李仙龙,联系电话:18609319695)。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方案,各窗口平台要明确选择一种(附件2),经市州工信委、窗口平台承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务必于6月12日之前报送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四、各窗口平台根据《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供的企业单点登录方案(附件2),选择确定一种,经市州工信委、窗口平台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反馈中小企业处。企业单点登录方案,选择由省枢纽平台统一设计的窗口平台,务必于6月19日前确保达到统一开发条件,并按《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及实施方案》要求将相关参数报省枢纽服务平台(单点登录系统技术联系人:张新彬,联系电话:18629022197);选择自行开发设计的窗口平台,要积极与省枢纽平台联系沟通,要确保8月10前全面完成开发设计和相关联通工作。

五、各市州数据库要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和设计细则(2014 版)》和《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及实施方案》要求建设。

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作,是全省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省枢纽服务平台要全力支持各窗口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各窗口平台要全力配合省枢纽服务平台的技术服务,要确保数据库联通和企业单点登录工作按全省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市州,将不再受理本年度该市州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申请。

联系人:周  钰

联系电话:0931-8960251  0931-8822649(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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