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对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

04.09.2014  17:04

        为把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运用到干部选拨任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十八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要求,全面构建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并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机制,依据2013年市院制定的干部任前廉洁从检知识考试规定, 8月28日下午,嘉峪关市检察院党组对拟任和调整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洁从检法规知识测试,4名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检察人员参加测试。
        此次廉洁从检法规知识测试的题目主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意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为主,廉洁从检法规测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第一次测试不合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任用,并将考试结果将载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本次参加测试的4名拟任和调整的科级干部测试成绩均为优秀。
        嘉峪关市院党组从去年开始,建立新任科处级干部任前廉洁从检法规知识测试制度,任前廉洁从检法规知识测试以拟提拔的科处级领导干部为测试对象,测试干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检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了要提拔,先过廉政测试关, 以制度促廉洁。
        参加测试的拟任和调整的干警表示,任前“考廉”制度, 充分体现了市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新思想,任前考廉使自己认识到学习党风党纪知识、廉政法规、检察纪律的重要性,通过参加这次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廉洁从检意识,为今后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打牢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