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良好 ——12358价格监管平台8月分析报告   

27.09.2016  13:35

2016年8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量创2015年1月开通以来的新高,价格举报连续两月超万件,平台影响力逐步提升。7—8月旅游旺季期间,平台共受理旅游行业价格举报、咨询1705件,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各类院校陆续开学,又值中秋佳节,教育收费和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将是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关注的重点。

一、8月平台受理量创新高,价格举报持续超万件

(一)平台受理量创历史新高。 8月,12358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信访、举报、投诉、咨询6244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8%,创开通以来新高。其中:价格举报10746件,占17.2%, 同比增长110.2%,环比增长5% ;价格投诉6343件,占10.15%, 同比增长57%,环比增长3.5% ;价格咨询45360件,占72.64%, 同比下降0.8%,环比下降5.3%


  (二)网络购物举报4个月增长240%。 5月,网络购物价格举报首次进入热点行业前五位,随后四个月持续快速增长,平台单月受理量从4月的1980件快速增长至8月的6728件,增福240%。显示网络购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价格秩序也亟待规范。

 

(三)京、沪、苏、浙、鲁在省级平台中受理量排名前列。 平台受理量前十的省份依次为北京(6841件)、上海(5576件)、江苏(5411件)、浙江(4706件)、山东(4631件)、广东(3892件)、湖北(3249件)、河南(3094件)、重庆(2389件)、福建(2082件)。

 

二、暑假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7—8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旅游行业价格举报、咨询1705件,办结率100%,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根据数据分析,旅游行业价格热点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景区门票价格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

(一)旅游行业价格热点持续升温。 自平台开通运行以来,旅游行业价格举报量持续增长,并在每年的8月、10月达到两个阶段性高点。

 

(二)景区门票最受关注。 在12358价格监管平台7—8月受理的1705件举报、咨询件中,反映 景区门票价格 的有1360件, 占总量的 79.8%;反映旅行社收费问题的有100件,占比5.9%;反映景区游乐设施价格的有153件,占比9%;反映景区购物问题的有92件,占比5.3%。

(三)热点地区分布集中。 从全国情况看,旅游行业价格举报主要集中在东部、中部地区。

(四)消费者举报最多的价格问题:

1、景区只出售“联票”、“套票”,不保留单项门票;

2、青少年和学生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后,没有享受门票优惠;

3、对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没有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4、在景区游览时,强制游客乘坐观光车等交通工具;

5、景区内设置“园中园”,变相提高价格;

6、景区销售门票时,强制要求游客购买保险。

三、9月重点关注教育收费和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平台历史数据,进入9月开学季,教育收费将成为民生关注热点。中秋国庆期间,12358价格监管平台也将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强化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一)及时查处教育乱收费举报案件。 特别是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中存在的乱收费、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问题,要认真严肃查处,并及时答复举报人。

(二)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各地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力量,根据需要增加电话座席并安排接听人员24小时值守,保障举报渠道畅通、案件及时受理。同时,要密切关注重点价格举报和互联网价格舆情,提高工作敏锐性和敏感度。

 

附件:8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仙岛湖风景区违规收取游船费案

黄石市一市民反映,其阳新仙岛湖风景区旅游时,发现景区游船船费存在多收费用问题,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景区游船收费没有按照《黄石市物价局关于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及游船(艇)票价的批复》(黄价审批发[2013]76号)的规定,按40元/人次(原价25元/人次)标准收取船费。阳新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责令该景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市朝阳区盛唐司法鉴定所违规收取鉴定费案

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盛唐鉴定所进行遗产鉴定时,该所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在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上浮50%收取费用,多收费用共计1187元。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该所过往收费记录进行检查,发现该所普遍存在此类违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11.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达道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案

包头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在哈达道小学就读时,被收取300元校服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校收取全校1200余名学生校服费,每套300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试行)》(内发改费字[2012]2577号)的规定,小学生夏装每套不超过80元(上衣含棉量不低于40%),春秋装每套不超过105元(反光校服不超过115元)。包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校协调校服经营单位,对有些家长认为已经订购校服收费标准过高、负担过重的,无条件全额退款,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宛东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违规收取保险费案

南阳市唐河县一市民反映,其在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宛东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参加模拟考试时,强行向学员收取保险费20元,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中心的确存在强制收取保险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416号)的相关规定,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已责令该单位停止违规收费,并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夹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收费案

十堰市郧西县一市民反映,该县夹河镇中心卫生院在进行救护车服务时,存在乱收费行为,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院在2016年内违规收取收取28位患者3820元的加油费、洗车费、高速费。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医疗服务项目材料费、废物处置费,变相提高床位费等违法行为。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十价费〔2006〕33号)的有关规定,郧西县物价局责令该院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安徽省颍上县赛涧自来水厂违规收费案

阜阳市颍上县一市民反映,该县赛涧回族乡江台村自来水公司向当地村民高价收取水费和自来水入户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厂在2015年2月2日至2016年5月12日对558户次用水户,以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收取供水服务费39360元;对68户用水户收取入户安装费19200元,二项合计收费58560元。相关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皖价商〔2011〕66号)的有关规定,颍上县物价局责令该厂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85万元,罚款5.8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辽宁省营口监狱违规收取招考学历认证费案

辽宁省营口市一市民反映,其2010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被营口监狱录用后,被该监狱组织部收取200元学历学位认证费,并未提供相关收费证明,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相关收费行为属于违规搜费。由于该行为发生于2010年以前,距今已有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应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辽宁省物价局与该单位宣讲政策并沟通后,该单位主动退还学历认证费用共计2.9万元。

八、江西省育才技术学院违规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案

江西省赣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江西省育才技术学院读书时,被要求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550元,否则拿不到毕业证书。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2016年6月,该校通知2013届学生缴纳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费用550元。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西省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375号),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2344号)规定,此收费为超标准收费。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校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全部违规多收金额共计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