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价格监管平台7月分析报告
响应及时 处置果断
12358对维护灾区市场价格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12358价格监管平台7月分析报告
2016年7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运行平稳,单月经济制裁金额首次超过1亿元。当月,受多轮强降雨天气影响,多个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四级联网、即时响应的优势,密切关注受灾地区市场价格秩序,及时查处在抗洪救灾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稳定灾区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江淮北部、长江沿线以及黄淮、东北、西南等地仍有继续发生强降雨的可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全力维护灾区市场价格稳定。
一、平台总体运行平稳
(一)基本情况。 7月,12358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 5939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4%,比6月上升4.39%。 其中:价格举报10239件,占17.24%, 同比上升117.85%,环比上升10.81%; 价格投诉6103件,占10.28%, 同比上升64.81%,环比下降2.16%; 价格咨询43016件,占72.42%, 同比下降20.34%,环比下降0.81%。
(二)重点地区和热点行业。 平台受理量前十的省份依次为北京(6846件)、江苏(4932件)、上海(4732件)、广东(4632件)、浙江(4495件)、山东(4394件)、湖北(3481件)、河南(2852件)、重庆(2468件)、四川(2014件)。
从行业热点看,受理反映最多的行业依次是:
(1)停车收费11495件;
(2)网络购物5901件;
(3)交通运输5472件,主要是出租车和道路施救;
(4)商品零售5267件,主要是实体店零售;
(5)物业管理3780件。
注:从2016年7月开始,为进一步优化举报行业分类,适应当前热点演变情况,我们将停车收费、网络购物、物业管理等三个二级子行业列为一级子行业。
二、发挥职能,全力稳定灾区市场价格秩序
7月以来,长江中下游、华北局部等地区出现多轮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第一时间部署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民生的价格举报投诉,全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一)及时部署。 7月初,我委即部署湖北、安徽、湖南、江苏等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洪涝受灾地区市场价格秩序,要求各地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相关举报投诉,回应群众关切,稳定市场秩序。
( 二 )果断处置。 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履责,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第一时间纠正处理了一批在洪涝灾害期间,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违规行为,对稳定灾区市场价格秩序发挥积极作用。7月25日,湖北省物价局公开曝光查处的多起“发洪水财”的典型价格违法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立即拨打12358电话进行举报,取得非常好的社会反响。根据12358平台数据,洪涝灾害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
1、相关汽车服务公司、车辆施救企业利用自然灾害天气形成的市场优势,大幅提高车辆拖车费、清障施救费。
2、个别酒店在洪涝灾害期间,突击提高客房价格。
3、个别单位对因雨水阻碍道路通行,借道绕行的车辆收取停车费、过路费。
4、个别企业在汛期违反规定加收费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5、个别商户销售救生衣、雨衣、胶鞋、手套等防汛救灾物资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提高价格。
(三)受灾地区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总体看,灾区各类生活和救灾物资供应充足,价格水平保持稳定,市场秩序良好。根据对湖北、安徽、湖南、重庆、江苏、江西6省(市)的分析,在关系民生的 吃(农产品)、住(酒店)、行(道路运输+救援) 方面,12358监管平台受理量变化不大,说明相关价格违法案件是个别、孤立的行为,没有形成多发和蔓延的势头。
三、见事早、行动快,继续强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七下八上”是我国北方,特别是华北和东北地区的雨季,也是防汛关键期。从汛情来说,太湖流域发生洪水的危险期继续延长。长江中下游地区降雨继续偏多,还可能发生较大的洪水。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南和西北局地,强降雨事件也可能广发、频发。
根据历史经验,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过渡期和灾后重建期,部分生活用品和重建物资市场价格也有发生短期波动的可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响应及时、反映灵敏的优势,继续强化监管措施,及时查处各类乱收费、乱涨价的违规行为,保障灾区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一、全力维护汛期民生价格秩序。 提高工作敏锐性,对于涉及肉禽蛋菜奶、防汛抗洪物资、受灾地区群众住宿、出行等方面的价格举报务必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二、密切关注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物资价格秩序。 加强预警、分析和研判,密切关注水泥、建材等灾后恢复重建所需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并主动采取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等方式,疏导价格矛盾。
此外,本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河北资源价格、山东、重庆旅游价格、湖南教育收费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相关地方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管措施,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7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及抗洪救灾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典型案例
(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医院违规收费案
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南京市长江医院进行人流手术时,被收取的手术费用远高于所选的对外公示的手术套餐价格。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院在网上对外宣称的人流手术套餐优惠,实际并无原价交易记录;同时该院对外宣称套餐价格包括术前检查、手术费用及当天术后的消炎费用,实际另外收取麻醉等费用。上述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物价局对该院处以2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海波汽修厂违规收取施救费案
鹤壁市淇县一市民反映,其驾车在淇县某地发生大货车侧翻,报警后警方安排海波汽修厂派拖车吊车施救,施救过程中不告知相关费用,施救后收取费用共计6500元,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厂实际收取的施救费用与其明码标价的相应费用有较大差距,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车主多收价款2248元。但该企业拒不退还,对其所作所为,价格主管部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违法所得额的四倍罚款的从重处罚,共计8992元。
(三)浙江省温州市实艺幼儿园违规预收学费案
温州市一市民反映,该市实艺幼儿园于今年6月起要求家长预缴下学期学费5800元,否则不预留下学期学位。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的《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幼儿园退还违规收取的42名学生的预交费用,共计243600元,并要求该园加强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陕西省西安市宏嘉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案。
西安市一市民反映,西安市宏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欧亚大道湾流小区,收取住户拆墙费及垃圾清运费,认为存在乱收费,要求查处。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物业公司违规按面积收取砸墙垃圾清运费(拆墙费、拆墙垃圾清运费),按80元每平米的标准,收取清运费共计43713.76元。该收费行为属自定项目收费或者自定标准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加以整改,并依法退还多收金额。
(五)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自强文化用品商店违规涨价案
7月5日,12358价格监管平台接到举报,无为县无城自强文化用品商店在防汛抗洪期间抬高价格销售救生衣,未明码标示价格。经查,7月5日上午抗洪志愿者到该店购买救生衣,店主将进价18元/件的救生衣,以40元/件价格销售给志愿者30件,未明码标示价格。5日下午,价格执法人员对店主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8日,无为县价格主管部门对这起在防汛抗洪期间未明码标价销售防汛物资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当日下午,当事人主动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并接受处罚。
(六)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违规收取停车费案
7月2日,12358价格监管平台接到投诉,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停车未满30分钟,收取停车费5元。经查,7月2日暴雨导致该院停车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无法记录车辆停车时间,该院车辆管理人员私自决定临时采取人工计费,按照5元标准对约20辆车收取了停车费,造成道路严重拥堵。武汉市物价局价检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该院整改违规收费行为,在7月5日发布了公告,将违规收取的停车费予以退还,并要求该院做好防汛期间停车收费应急处理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院在事发时已及时组织保卫科疏散了被堵车辆,并决定在救灾期间对社会车辆提供借道方便,免收停车费用。
(七)湖北省武汉理工大学违规收取过路费案
7月8日,12358价格监管平台陆续接到群众来电、网络发帖等形式的举报,反映南湖附近居民车辆因受灾从武汉理工大学校园穿行被收取过路费。接到举报后,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就该问题联系学校,责令立即纠正,停止对穿行车辆收取费用。当日下午,武汉理工大学停止所有岗亭收费,无条件对外来车辆放行;同时在南湖地区灾情没有得到缓解前持续对外来车辆免收停车费,并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价格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