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5月分析报告

20.06.2016  16:59

2016年5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运行平稳,影响力不断提升。平台业务受理量持续增长,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依然集中在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医药卫生等领域。同时,这些价格热点也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群众关注焦点各有侧重。下一步,旅游市场将是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关注的重点。

一、5月平台运行总体情况

随着12358价格监管平台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5月平台受理业务量持续增长。

当月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59922件, 同比上升19.78%,环比上升9.32% 。其中:价格举报8314件,占13.87%, 同比上升98.95%,环比上升33.45% ;价格投诉5178件,占8.64%, 同比上升50.17%,环比上升3.60% ;价格咨询46394件,占77.42%, 同比上升9.52%,环比上升6.54%

从地域分布看,价格咨询举报主要集中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湖北、河南、重庆、四川、福建、陕西6省当月平台业务量也超过了2000件。

从行业热点看,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与前月变化不大,依次为:(1)交通运输(2)房地产及物业管理(3)商品零售(4)医药(5)社会服务。

二、热点问题分析

从全国情况看,价格热点大集中、小区域特征明显。全国对价格热点的关注度相对较为集中,停车收费在交通运输类中占比超过70%,物业收费在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类中占比超过65%,网络购物在商品零售类中占比超过50%。在热点整体集中的情况下,不同类别价格问题又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一)北京市民对停车收费的关注度高。 各大城市对停车收费的关注始终排名前列,其中又以北京最为突出。5月北京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与停车收费相关的咨询举报2369件,占全市当月受理量的30%。

对停车收费反映最多的问题分别是:

1、占道停车场是否有资质,收费标准是否属于政府管理;

2、没有制作收费公示蓝牌,或公示不明显;

3、停车场提高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小区内自定停车收费标准,是否属于违规收费;

5、不执行公示价格,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江苏市民对物业收费的反映比较集中。 江苏省物业收费长期实行政府定价,分级收费。2015年《江苏省定价目录》修订后,物业收费自当年8月起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由于价格管理方式的改变,导致市民对收费标准的变动产生疑问,除2月春节假期外,江苏省对物业收费的咨询和举报始终处于高位。

对物业收费反映最多的问题分别是:

1、物业收费标准高; 

2、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费标准如何制定;

3、门禁卡、电梯使用、公共区域水电公摊收费是否合理;

4、物业收取装修押金、装修公司管理费、敲墙垃圾费、图纸咨询费等,是否属于违规收费。

(三)广东市民对网络购物的举报较多。 随着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相关投诉举报已占商品零售类的“半壁江山”,由此产生的新问题值得重点关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对此类问题的咨询和举报也较多,5月广东受理量居全国首位。

对网络购物反映最多的问题分别是:

1、网站销售虚构原价、虚假宣传,涉嫌价格欺诈;

2、实际结算价格与标示价格不符,低价宣传高价结算。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指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深入挖掘大数据,分析行业和地区价格热点,把群众关注作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一是加大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求北京市针对停车收费、江苏省针对物业收费、广东省针对网络购物等已经反映出的热点问题,强化监管措施,主动梳理政策界限,加强政策宣传,畅通维权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价格行为,制定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

二是基于平台数据趋势分析,重点关注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12358平台数据,自2015年6月开始,旅游市场价格举报开始进入高发阶段,并在国庆节期间达到顶点,随后回落,2016年春节期间再次成为热点。说明节假日期间是旅游业的黄金期,同时也是违法行为高发期。

下一阶段,各地要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价格监管,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认真受理相关咨询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5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东城区家乐福超市违规标价案

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东城区家乐福超市广渠门店购买的无糖型华夫饼品名与实际购得商品不符,且价格有差异,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店在促销销售华夫饼时,商品标价签上的品名为无糖饼华夫饼,商品上实际品名为烘烤类糕点(其他类)华夫饼;标价签所标示商品品名与商品上实际品名不符。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耀鑫恒昇商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合同外强制双向收费案件

湖北省武汉市一市民反映,2015年8月至10月其在耀鑫恒昇商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做贵金属投资(现货原油)时,被违规收取“过夜存储费”,同时交易手续费未按合同收取,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强制双向收费行为。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多收价款24.89万元全部退还给了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安顺市仁达汽车检测站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贵州省安顺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仁达汽车检测站进行汽车尾气检测时,该站未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调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调修合同”分项收费项目无收费标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安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该检测站立即开展整改,做好明码标价,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邵阳市洞口县竹市镇中心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案

湖南省邵阳市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就读的竹市镇中心小学要求每位学生花155元购置校服,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校因“六一”体操比赛,向学生按155元/生的标准,对参赛的学生收取了费用。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价教【2013】121号)的规定,洞口县物价局责令该校立即整改,并退还违规所收费用共计3.84万元。

(五)龙岩市人民医院自立医疗服务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案

福建省龙岩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人民医院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时,医院收费远高于外地标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查,该院相关违反福建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通知印发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闽价〔2005〕服146号)第四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设区市及以下医疗机构向所在设区市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设区市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价格、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试行。”的规定,该院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擅自设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高通量测序技术开展无创产前DNA检测,自定收费标准2450元/人/次进行收费。龙岩市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