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43件著名商标今年年底有效期满

10.04.2015  15:31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届满续展及申请认定2015年度 甘肃 省著名商标工作事宜作出安排部署,规定对续展企业未提出续展申请等8种情形不予续展其甘肃省著名商标,对发生使用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销售区域明显缩小等6种行为的,不予续展其甘肃省著名商标。

  据悉,我省有143件著名商标将于2015年年底有效期满。根据《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发生下列行为的,不予续展其甘肃省著名商标: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后,商品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同类商品中明显下降的;使用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销售区域明显缩小的;没有广告宣传或广告覆盖范围、广告费投入明显缩小的;商标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保护甘肃省著名商标维权意识不强的;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后该商标现已不在甘肃省辖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