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今年甘肃省为民兴办的10件实事都落实了

20.12.2016  11:39


●教育:全年共对1634772名(人次)幼儿发放资金7.76亿元


●社保: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10%、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


●就业: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任务已于10月底全面完成


●住房:实施的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实事项目,已于10月底超额完成


中国甘肃网12月20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李杨)12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督查室获悉,截至12月15日,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任务已全部办结。10件实事累计下达资金133.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6.7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6.8亿元。

教育:16.36万名乡村教师领到生活补助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全省学前教育幼儿免(补助)保教费实事项目,全年共对1634772名(人次)幼儿发放资金7.76亿元,其中春季学期对798626名幼儿发放资金3.82亿元,秋季学期对836146名幼儿发放资金3.94亿元。截至10月底,已超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实事项目,全年共计对219647名(人次)学生发放资金9911万元。截至11月底,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共同负责实施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实事项目,全年共计对35756名学生发放资金18597万元。截至12月5日,各县区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牵头实施的为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实事项目,全省共为16.36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共计58015.73万元。

社保: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提高10%

省民政厅负责实施的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10%、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统一标准实事项目,已于6月底完成提标任务。

其中: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达到361元,保障人数为73万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25元,保障人数为12.5万人;提高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每人年补助达到2855元,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每人年补助分别达到3420元、2988元;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统一标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人均每月分别达到1000元、640元,保障人数为21621名孤儿。全年共计下达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7.64亿元。

就业:引导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省人社厅牵头实施的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任务已于10月底全面完成,招聘人员已上岗服务,省财政补贴经费已拨付到位;引导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第一批共组织1885名高校毕业生与幼儿园开展双向选择,签订了劳动合同。11月29日,对剩余1115名指标进行了分解,并将高校毕业生服务范围扩大到“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乡镇幼儿园及17个插花贫困县乡镇、村级幼儿园”,截至12月14日,已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共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331万元。

住房:公租房4.62万套(户)项目已完成

省建设厅牵头实施的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实事项目,已于10月底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共计下达补助资金19.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