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即将结束 两年四地仅59户投保
中国兰州网6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可以说,老龄化问题已经十分突出,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靠谁养老,去哪里养老,用什么方式养老等等,已经成为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014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保险,今年的6月30号两年试点就要到期了。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根据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披露:目前全国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两年的时间仅有59户投保,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从数据上来看,这个试点似乎是惨淡收官。那么以房养老为什么会遇冷?未来应当如何破解以房养老难题?
北京12户18人投保,上海11户13人投保,广州11户14人投保,武汉1户2人投保。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是38户47人。这是自2014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2014年7月1日起试点以房养老,到今年5月20号,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披露的数据,这个数据出乎行业的预料,也不由得让公众重新审视以房养老模式的前景。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简单来说就是:拿房子换钱养老。去年3月,经保监会批准,首款保险版的“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推出。北京市民康先生老两口在参加完保险公司的推介会后选择了这种养老方式。据了解,康先生和老伴所住房屋当时市价约为305万元,对照费率表,夫妻二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总数约为9100元。
康先生妻子表示,当时听完推介会的介绍,就签字了,同意参加这个以房养老的这个保险。
康先生认为,“我们俩工资才7千多点,他们给我九千多一点,对我们这个家庭,对鳏寡孤独,就是这种无子女的家庭是最合适的。”
康先生和老伴是失独老人,幸福人寿工作人员也曾也表示,这款产品的最初设想,也是主推失独的孤寡老人,或者无子女的老人。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司把以房养老产品定位为一个小众化的保险产品,对以房养老的市场冷遇,他并不担心。
孟晓苏解释,“我们没有感觉到冷遇,因为产品本身是被冷遇了十几年,保险公司都不敢推,主要原因是顾虑房价会下降,他们等了十年,结果十年房价上涨了好几倍。所谓冷遇是人们对这个产品的期望值太高,希望一推出有成千上万户就能够入保和服务到位。实际上现在是试点期间,在试点期间,还要克服很多障碍。”
与北上广武汉四个试点城市的冷遇相对应的是,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首位申请“以房养老”的老人已经去世,该老人自2010年起向社区和街道提出以自己名下的一套产权房作倒按揭,所得用于改善自己独居的生活条件。然而三年没有机构和企业敢于接招,老人以房养老计划最终落空。一边是试点城市推进缓慢,一边是老人有需求市场无供给,看起来挺美的以房养老为什么在中国水土不服?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国,“以房养老”首先要面对的就是传统观念的问题。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分析,“在我们中国传统来说,大部分老年人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希望把自己的资产传给子女,本身这个东西就不是一个非常大众化的产品。老年人把房子押出去了,如果他享受不到几年就不幸去世了,那么这个房子如何折价,包括对于他的继承人或子女未来还能继续保留些什么样的权利,这个可能需要一个关系的协调。”
除去把“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外,房子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也让老年人群体和不少保险公司对这一业务并不热衷,老人担心“房产变现时我会不会吃亏”,保险公司也不敢高调推广这一险种,他们担心的是房价跌了怎么办。
朱铭来提出,现在相当于一大笔钱给老年人做一个终身养老年金的规划,房价未来变化是什么走势,保险公司有这种规避风险的意识,老年人同样他也有一些。这就需要未来对产品的设计进一步的合理化。
此外,朱铭来还表示,目前国内的以房养老产品设置的比较单一,并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需求;也削弱了他们对以房养老产品的兴趣。“对广大老年人来说,实际上最核心的问题是,照顾的责任、照料的责任转嫁给一个机构、转嫁给社会来完成。货币怎样买到相对应的照顾、护理服务,如果要把以房养老产品做好,更多的就是要把产业链的服务也把它做好。”
由此看来,如果我们想要在未来进一步发展和推广“以房养老”,就必须解决掉市场双方的重重顾虑,找到顺应市场、顺应大众的结合点。毕竟,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么在以房养老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他们的现状如何?是否有可供借鉴之处呢?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庞哲介绍,美国的老人可以以房产转向贷款补助生活费用的项目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监督并且在必要时资助的一种贷款业务。年满62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以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以增加日常生活的基本费用。先决条件是房产一定要买断,所有的款项一定要付清。房产一定要有保险,并且估值机构的估值是作为贷款的价值底线,同时房主一定要及时维护、修理房屋。贷款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得到贷款全部金额,也可以是计账的方式来固定支付某种费用,当然也可以是每月固定收入获得现金流。贷款的还款日期是贷款者死亡或者是搬家、卖房等等,如果贷款者常年居住,最终的还款期到来的时候,所贷款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贷款谈判时房产评估的价格,这笔差价就由联邦政府负责,从房主支付的房屋保险金当中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