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仅仅是个备选项

04.06.2014  17:49

  中国兰州网6月4日消息 日前,一则“以房养老试点遇冷”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各方关注。事情的起因是,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同市民交流对话中,对当前政府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澄清了社会上对“以房养老”政策的一些误解。随即,有记者前往试点开设“以房养老”服务平台的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采访,了解到虽有不少市民都来咨询过,但该平台设立4个月来尚无居民真正办理该项业务。 “以房养老”在北京进展如何?这项政策影响到底有多大?记者日前进行了深入采访。

   “以房养老”老人不认可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向记者介绍,与“以房养老”对应的政策性准确称谓是“以房助养。”

  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20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作为“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北京市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明确市金融局、市银监局、市保监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作为此项任务的责任部门,2014年启动试点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描述,“以房助养”,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保险机构或养老机构,或以出租方式,获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直接接受养老服务的一种协助养老方式。

  和平里街道民旺园是一处退休老人相对集中的社区,记者在此随机采访了几位老人,了解他们对“以房助养”的看法。北京内燃机总厂退休老人孟大妈觉得,“以房助养”现阶段看与老年人的生活实际相去太远。孟大妈坦言,自己最难以接受的是,一旦选择以房养老,自己“百年之后”房子将归保险机构所有,这同老人希望将房子传给儿孙的想法南辕北辙。另一位老人表示,自己找中介机构即可出租房屋,何必要把房子交给其他养老机构,租金捏在自己手里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