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为动力 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国兰州网8月16日消息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全覆盖,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巡视全覆盖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于发现问题,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对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巡视全覆盖任务确定下来了,关键就在于落实。据统计,中央巡视对象有285个,省区市巡视对象共8607个,本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全覆盖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这一形势,首先要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更重要的是要打破思维定势,以创新为动力改进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条例要求。
创新任务安排,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组合拳”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央要求,省区市党委要深刻理解巡视全覆盖的重大意义,明确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对所有巡视对象巡视一次,把实现全覆盖摆上重要日程。这些年的发展中,相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同类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出现的问题具有共性,发展经验相互共享,毛病也互相传染。省区市党委要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梳理、分析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的问题,摸清底数,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调查研究分析之后,就要订好规划、排好工期,定好思路、定实措施、定准责任,一项项落实,一步步推进。
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要结合实际用好用活专项巡视这一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大创新举措,打好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组合拳”,既可以根据摸底情况开展分领域、分类别的专项巡视,也可以对重要地区、部门的常规巡视和对相关地区、单位的专项巡视联动,做到“以小见大”“从大看小”。在抓好巡视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巡视质量,高标准完成全覆盖任务。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
实现全覆盖不是就要增加编制、多设几个巡视组。实现全覆盖必须充实力量,但不能一味地加人。2013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就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建立和完善了组长库。去年,在未向中央要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将中央巡视组增加至13个,解决了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今年,中央巡视机构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和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干部,参加到巡视工作中来。只要有中央授权,有责任担当,级别低一些的也能当组长;只要有能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可以抽调到中央巡视组。
今年,中央巡视组实行“一托二”,每轮每组巡视多家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实践证明这更有利于发现共性问题,破解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难题。省区市也要盘活监督力量,创新组织形式,为完成全覆盖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北京、广东等多个省区市已经在巡视中实行了“一托二”,江苏、山东等省则在巡视中采取了“一托三”的形式。同时,要合理配备巡视组专业力量,探索实行模块化管理,根据人员特点进行分工,形成相对独立的模块,有效发挥每个方面人员优势,协同运转、形成合力。
创新巡视方法,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没有重点就抓不好工作,巡视重点不能泛化,问题就是指向,必须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重点人就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就是“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对国企来讲,就是“三重一大”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对中央单位来讲,就是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地市县巡视时,要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起,就受到严格管理监督。
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将协调事项由例外管理转变成例行管理,实现无缝对接和制度化运作,形成监督合力。专项巡视要突出“专”的特点,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哪里有情况就巡视哪里,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直奔主题,冲着具体的人或事去,让人摸不着规律,在较短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向“聚焦专项”要时间,向“密切协作”要效率,向“精准打击”要震慑力。
全覆盖是决心,是努力的方向。中央提出了要求,条例作出了规定,关键在于落实。各省区市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向着全覆盖的目标一步步迈进,坚决完成中央赋予的巡视全覆盖任务,更好发挥巡视工作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