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70%以上县市区年底前达到“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

29.01.2016  09:07

    原标题:70%以上县市区年底前达到“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十二五”期间,市场主体总量由“十一五”末的65.1万户发展到128万户,接近翻番。2016年,省工商局将严厉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深入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年底前70%以上的县市区要达到创建标准;探索对广告企业从事户外广告发布活动免于登记、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事项的改革。

  2016年,省工商局将进一步下放省局登记注册权限,构建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和属地服务的一体化格局,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的归并,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方式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注册登记独任审核制,加快全程电子化进程。配合去产能、消除僵尸企业,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未开业或未经营以及通过登记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记者 张云)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