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级医院副高以上医师必须在县级医院多点执业
01.12.2014 10:16
本文来源: 甘肃新闻
甘肃新闻网兰州12月1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和《甘肃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4)》,要求全省省、市级医院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必须至少在一个县级医院进行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在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医院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由医师和多点执业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规定,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医师,省、市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县级医院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和5年以上住院医师,必须进行多点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多点执业范围。
甘肃还具体划分了省级医院副高级以上医师多点执业对口区域:省人民医院对口的区域是兰州、酒泉、张掖、武威;甘肃省中医院对口的区域是全省县级中医院及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兰大二院对口的区域是定西、天水、陇南。(首席记者 金奉乾)
原文标题:省市级医院副高以上医师必须在县级医院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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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闻网 | 【编辑: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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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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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5月7日电 (杨子炀)记者从天津市合甘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