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不能掉进管理空当

12.08.2015  01:44

    近两年来,在兰州市街头出现了一种微型车,这种车有的外形酷似水滴,有的远观好似一辆奔驰smart,有的干脆模仿得跟品牌轿车一模一样,尤其在学校、菜市场、医院周边,经常能看到它们的身影,这种车被称作电动“代步车”,也有人称它为“老年代步车”。据了解,由于这种车辆价格便宜、操作简单、不用上牌照,受到市民的追捧。然而,这种车辆无制造标准、无行业监管,没牌照、闯红灯、逆行、乱停车甚至低速开上机动车道的驾驶方式,让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关报道见8月11日《兰州日报》八版)

    “代步车”能大行其道,说白了其实就是在打擦边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挂牌,驾驶员也必须取得驾驶证。而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者四个以上的车轮的属于汽车。“代步车”其实更像观光车与汽车的混合体。比如,旅游观光车要求时速每小时不高于40公里。我国对观光车也有安全规范,如内燃观光车应在国家指定的区域使用,驾驶人员也要有驾驶资质。你在公园、景区、企业内部场地用可以,但并不能上路行驶。现在却是不少“代步车”不光上路行驶了,而且车速还极快,甚至还有人用“代步车”做起了“黑出租”的生意。

    “代步车”为何能如此猖獗,问题的根源在于放纵。“代步车”并非自今日始,在社会上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如果一开始就得到严格管理,不会成为尾大不掉之势。因此,笔者觉得要刹住违规的“代步车”,首先要从源头上避免更多的新车进入市场。只有闸住了源头,才能避免更大的矛盾;其次,要对现有的“代步车”进行一一甄别,将存量车纳入规范化管理:上牌、购买交强险、驾驶人必须考取驾照并按准驾车型驾车。此外,对已经触犯交通规则的“代步车”必须进行处罚,毕竟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驾车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街头这种日渐增多的“代步车”,绝对不应掉进管理的空当中。

    当然,规范管理“代步车”仅仅是办法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政府的服务,人性化的管理。毕竟,到位的服务和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才是减少“代步车”的好办法。这些年来,无论是全国各地严格施工管理,给高三考生营造良好的备考环境,还是南方多省的交警出动警车,跨省为回家过节的民工摩托车队开道,种种温情举措,都赢得了社会的普遍称赞。因此,我们的政府要配套更加完善的公共出行平台。一方面,需要多配置安全的校车,有了校车,老人们接送孩子的任务也就随之轻松了;另一方面,需要城市开设老人专车,比如在老人买菜购物、公园晨练等出行高峰时期,加开公交车,让他们轻轻松松就可以出行。或许可以搞出专门的老人晨练专车、老人买菜专车。与此同时,还可以做好公共设施的配套。例如,菜市场、小超市、锻炼场所,让这样的场所多些,让这样的场所布局合理些。今后,大家都能步行解决生活问题,用“代步车”的人也就会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