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设财政”到“民生财政”还需努力

27.06.2014  06:07

    李晓霞

    近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党组关于2014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安排意见的汇报。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把财政的钱用在刀刃上,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把“财政的钱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表态,而是象征着传统的“建设财政”向现有的“民生财政”方向的转型。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的财政是典型的“建设财政”,从政策目标到支出安排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来做文章,偏重于发挥财政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作用,对财政促进社会建设、促进人类自身发展重视不够。这也与当时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等因素分不开。如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地方财政和经济实力大大增强。政府开始有能力、也有实力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来逐步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因此,“民生财政”信号的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地方财政的实力,同时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财政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制度改革的先导,以财政改革为敲门砖,强化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也是社会发展到现在的大势所趋。从一些国家的发展历史经验来看,行政改革与财政制度变革往往紧密相关,甚至财政制度变革会引发行政改革的连锁反应。因此,财政制度的改革则可以先行一步,引导政府行政体制改革。

    但从“建设财政”到“民生财政”,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兰州这样的西部欠发达城市,把“财政的钱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则需要更多的配套性措施。换而言之,即使在财政总量和增长幅度双双“飘红”的情势下,真正坐实民生财政,仍需进一步努力。

    首先,政府要自我控制财政增收的“冲动”。这些年来,财政增收过快,与GDP增幅极不协调。这里的财政增幅成分从哪里来?暂且不论税负等因素,但国富与民强应该是同步的。因此,政府不能无节制地拿钱,要拿已经定好的收入预算当回事。其次是要加强财政监督。投向民生领域的公共资金,就像一块“唐僧肉”,能沾上边的人都想吃一口。事实上,教育和医疗等领域存在监管漏洞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就很难保证,民生投入的那些数字,都发挥了效用。因此,确保每一分民生资金都花在刀刃上,必须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查公款吃喝、严控财政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都是制度设计层面必须做的。公车改革要迈大步,公款吃喝治理要下决心,公款旅游的治理要更严格,那些浪费掉的公共资金,如能省下来投向民生,民生财政才能名至实归。当然,这就更需要相应的力度更大的改革予以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