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力促发展】从地方税收看甘肃经济转型发展

10.01.2016  10:29

    原标题:【深化改革 力促发展】从地方税收看我省经济转型发展

    税收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集中反映全省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果、新动力。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不减、大宗工业产品价格低位运行、企业经营效益滑坡、税收增长缺乏新支撑点等不利因素,我省税收组织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岁末年初,我省地税部门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答卷。据统计,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19.95亿元,增长8.21%。其中地方税收508.16亿元,增长10.12%;社会保险费292.13亿元,增长5.91%;甘肃教育附加等其他收入19.66亿元。地税总收入和地方税收规模均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扩大2.6倍以上。

    这一成绩单充分说明,面对重重困难和挑战,全省地税系统牢牢把握改革发展大局和政策取向,科学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准确把握税源走势,坚持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措施,综合施策,确保了税费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税收换挡调速“含金量”更高,保持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

    由于基数不同,2015年地方税收每增加1个百分点相当于2014年增长1.15个百分点,相当于2010年增长1.68个百分点,相当于2005年增长7.4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地方税收“含金量”比过去更高。

    2015年全省地方税收的增速高于生产总值约2.0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为1.3,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的成果。

    从全年来看,税收增速稳步提升,呈现波动上行特点。全年地方税收增收从一季度末7.55%,经历二季度末下滑至6.06%,三季度末小幅上扬至7.36%,最终至四季度末上升企稳以10.12%收官。从地方税收角度,反映出全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税收增长凸现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我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分别入库239.18亿元、268.98亿元,增长8.8%、11.3%,对地方税收增收贡献率为41.6%、58.4%。

    从收入规模看,全年非公有制税收比公有制税收多29.8亿元;从增速看,非公有制税收比公有制税收快2.5个百分点;从增收贡献率看,非公有制税收比公有制税收高16.8个百分点。

    一系列数据反映,一方面验证了非公有制驱动全省经济税收发展取得实效,另一方面支持小微企业,鼓励创新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带来的实惠。

    另一方面,我省主体税种较快增长,主动力依然强劲。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五项主体税种入库395.46亿元,增长11.8%,对地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89.3%,占地方税收总量的77.82%;资源税、房产税等小税种入库112.71亿元,增长4.61%。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税收结构向三产主导转型,经济发展新动力势头强劲。2015年,第二、三产业税收分别入库246.59亿元、261.57亿元,增长6.5%、13.7%,对地方税收增收贡献率为32.4%、67.6%。从收入规模看,第三产业税收比第二产业税收多14.98亿元,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税收;从增速看,第三产业税收增速比第二产业税收快7.2个百分点;从增收贡献率看,第三产业税收比第二产业税收高35.2个百分点。从税收产业结构比看,税收产业结构由2014年的50.2∶49.8调整为2015年的48.5∶51.2,第三产业税收比重提高1.4个百分点。一系列数据反映出全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效,第三产业经济主导趋势明显,成为全省地方经济发展主动力。

  宏观调控聚财职能稳步提升

  2015年全省地方税收占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预计达7%以上,比2014年提高幅度超过0.5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占大口径财政收入的36.7%,地方级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9.3%,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8.9和8.7个百分点。地方税收为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积极作用,减负效果明显。初步统计,全省地税部门依法落实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减免地方税收32.88亿元,相当于地方税收的6.47%,其中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4.52亿元,相当于相应税种收入的1.3%。地税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转型跨越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记者卢吉平 通讯员王栋 周文理)

( 编辑:信江)